今日镇江讯 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在扬中市八桥镇一名环卫工人在清扫马路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伤,而肇事“司机”竟是一名年仅5岁的女童。
事发当天,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蒋某骑车载着其5岁的女儿,去八桥镇太平南路某电器店装运家电。到达电器店后,蒋某便将车辆停靠路边,与工人一起搬运电器装上电动三轮车后车厢,蒋某5岁的女儿便在车辆前部驾驶室内等待。谁知不久后,电动三轮车突然向前冲去,撞倒了正在路边清扫马路的环卫工,又撞向前方另一辆电动三轮车后方才停下。蒋某与众人立即拉住车子,扶起环卫工人,并将小女孩抱出车外。后经医院诊断,环卫工人仅腿部轻微擦伤。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民警询问得知,蒋某下车装货时,未将电动三轮车钥匙取下,且车辆保持在启动状态。事故发生时,蒋某女儿因调皮玩耍,便模仿父亲平时驾车的样子,拧动了油门把手,导致车辆瞬间冲出,发生了事故。
电动车开动瞬间爆发力巨大,孩童启动电动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悲剧也是屡屡发生。交警提醒所有家长,任何时候都不应将年幼的孩童独自车内,下车后,务必确认车停稳熄火,拔掉钥匙。生命安全面前,没有侥幸,请家长们多一份细心、多一份警惕,别再让您的孩子置身危险之中。(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