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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全市建设项目的一线观察:超九成在建工地全面复工 建筑工人月薪足额“留痕”拨付

2020-04-23 08:51

今日镇江讯   一大批城市建设领域的工人们回来了!4月22日上午10点,设在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的“镇江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上,“今日考勤人数:13637人”,一目了然显示当前镇江城市建设的“开工状态”。

我市建筑领域自2017年起推进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叠加此次疫情以来建设工地硬件设施、防疫要求的“升格”,来镇江从事建筑的工人们工作状态是这样的——

4月22日凌晨5点25分03秒,美的城工地木工班组的赵兵师傅经过闸机时,先刷考勤卡,再对着摄像头停顿一秒钟。他的“打卡”信息便实时上传到“镇江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4月13日,来自山东菏泽的85后小徐师傅办好所有手续后,拿到了一份《工人权益告知书》和一张标有“镇江建工卡”字样的银行卡。从下月起的每月10日,工资自动上卡,不必担心“被拖欠”,且报酬不低于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

相比疫后有序复工的干劲,今年更有一项好消息让广大工友安心: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截至昨天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市纳入“镇江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管理的项目共494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63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25亿元,累计归集从业人员9.7万人,累计开户发放“镇江建工卡”4.8万张。

镇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郭太勇告诉记者,我市是省内第4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城市。“实名制、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工资保证金”四项制度从根子上治理农民工欠薪难题。2018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一户一卡一平台”管理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归集从业人员信息并实施动态考勤,将工资专户、从业人员工资发放专用银行卡(镇江建工卡)等纳入系统管理。全程链上“留痕”工资发放情况,实现农民工工资透明拨付。

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明确了两个刚性条件——“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也就是说,不签合同、不实名登记,不允许“上岗”;若工资延迟发放,顶多只迟1个月。

目前,超九成在建工地全面复工,接下来,市住建部门将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与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强对恶意欠薪企业以及恶意讨薪的农民工实施联合惩戒,保障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陆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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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一大批城市建设领域的工人们回来了!4月22日上午10点,设在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的“镇江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上,“今日考勤人数:13637人”,一目了然显示当前镇江城市建设的“开工状态”。

我市建筑领域自2017年起推进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叠加此次疫情以来建设工地硬件设施、防疫要求的“升格”,来镇江从事建筑的工人们工作状态是这样的——

4月22日凌晨5点25分03秒,美的城工地木工班组的赵兵师傅经过闸机时,先刷考勤卡,再对着摄像头停顿一秒钟。他的“打卡”信息便实时上传到“镇江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4月13日,来自山东菏泽的85后小徐师傅办好所有手续后,拿到了一份《工人权益告知书》和一张标有“镇江建工卡”字样的银行卡。从下月起的每月10日,工资自动上卡,不必担心“被拖欠”,且报酬不低于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

相比疫后有序复工的干劲,今年更有一项好消息让广大工友安心: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截至昨天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市纳入“镇江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管理的项目共494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63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25亿元,累计归集从业人员9.7万人,累计开户发放“镇江建工卡”4.8万张。

镇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郭太勇告诉记者,我市是省内第4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城市。“实名制、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工资保证金”四项制度从根子上治理农民工欠薪难题。2018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一户一卡一平台”管理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归集从业人员信息并实施动态考勤,将工资专户、从业人员工资发放专用银行卡(镇江建工卡)等纳入系统管理。全程链上“留痕”工资发放情况,实现农民工工资透明拨付。

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明确了两个刚性条件——“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也就是说,不签合同、不实名登记,不允许“上岗”;若工资延迟发放,顶多只迟1个月。

目前,超九成在建工地全面复工,接下来,市住建部门将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与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强对恶意欠薪企业以及恶意讨薪的农民工实施联合惩戒,保障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陆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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