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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做好打“伞”破“网”工作

2019-07-13 10:49

◎市纪委监委

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两个一律”要求不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专项斗争“一盘棋”意识,坚持将打“伞”破“网”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起开展,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主动对接联系政法机关,及时获取其在查办黑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并予以优先处理、快速处置。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两轮大起底。对定性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主动摸排,通过调阅案卷、走访办案单位、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方式,对已经破获、判决或在手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逐案摸排,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与政法机关定期交流经验、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努力做到综合施策、区别对待、精准发力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创新举措,建立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三个优先”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优先使用留置措施,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着力破解“保护伞”难题。创新工作方法,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或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实行提级办理、直接查办、异地交叉办案。建立线索查办责任机制,明确市纪委监委负责深挖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各市区纪委监委负责深挖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予以督察督办。对于具体涉黑涉恶案件中未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均须向上级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办公室作出专题情况报告。

宽严相济,提升依法依纪的办案水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以案代训、实地指导、专题辅导等方式,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省纪委监委系列配套制度。在查办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区分问题性质、精准运用政策法规,按照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和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分别进行处置,不断提升惩腐打“伞”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运用审核评估机制,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处置意见进行审核评估。对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与司法机关提前沟通会商,确保案件质量。对已查否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认真组织“回头看”。

举一反三,堵塞体制机制的漏洞短板。在严肃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重点围绕已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及发案规律,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职能部门加快建章立制,着力从根子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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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

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两个一律”要求不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专项斗争“一盘棋”意识,坚持将打“伞”破“网”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起开展,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主动对接联系政法机关,及时获取其在查办黑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并予以优先处理、快速处置。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两轮大起底。对定性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主动摸排,通过调阅案卷、走访办案单位、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方式,对已经破获、判决或在手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逐案摸排,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与政法机关定期交流经验、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努力做到综合施策、区别对待、精准发力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创新举措,建立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三个优先”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优先使用留置措施,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着力破解“保护伞”难题。创新工作方法,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或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实行提级办理、直接查办、异地交叉办案。建立线索查办责任机制,明确市纪委监委负责深挖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各市区纪委监委负责深挖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予以督察督办。对于具体涉黑涉恶案件中未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均须向上级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办公室作出专题情况报告。

宽严相济,提升依法依纪的办案水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以案代训、实地指导、专题辅导等方式,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省纪委监委系列配套制度。在查办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区分问题性质、精准运用政策法规,按照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和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分别进行处置,不断提升惩腐打“伞”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运用审核评估机制,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处置意见进行审核评估。对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与司法机关提前沟通会商,确保案件质量。对已查否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认真组织“回头看”。

举一反三,堵塞体制机制的漏洞短板。在严肃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重点围绕已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及发案规律,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职能部门加快建章立制,着力从根子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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