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包建华)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主要涉及: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同时,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孙兴盛因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编辑:黄昕彤
审核:曾海蓉
今日镇江讯(包建华)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主要涉及: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同时,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孙兴盛因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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