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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销差价率最高314.58%!上海一商店哄抬价格被罚

2022-05-07 21:07 央视新闻  

记者5月7日从上海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接市民举报,反映上海市黄浦区露香客食品商店销售的商品价格过高,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主要在线上提供蔬果团购服务,自2022年3月25日至案发,其销售的相关商品在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进销差价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黄瓜、番茄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14.58%、182.72%,较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间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分别上升了约173%、78%。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款9120.96元,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并处罚款45604.8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社区团购组织者、经营者应当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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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7日从上海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接市民举报,反映上海市黄浦区露香客食品商店销售的商品价格过高,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主要在线上提供蔬果团购服务,自2022年3月25日至案发,其销售的相关商品在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进销差价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黄瓜、番茄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14.58%、182.72%,较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间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分别上升了约173%、78%。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款9120.96元,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并处罚款45604.8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社区团购组织者、经营者应当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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