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根据省人社厅部署,镇江市人社和财政部门迅速组织实施,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5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比省定最低标准高12元,3月底前调整发放到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领取待遇时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2元提高到170元,每人每月增加18元。
今年2月份,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文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60元/月提高到173元/月,要求3月底前落实到位。(通讯员 王翔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