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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以旧换新”套路多 贴了三千多,重量却少了近一半!

2019-07-04 17:45 今日镇江  

新手镯

今日镇江讯  高高兴兴的以旧换新,还补了3000多元,回家后才注意到的黄金手镯克数却只有原来的一半多点,找专柜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吴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这个问题。在楼层经理出面后,双方协商解决了此事。律师认为,消费者享有重大误解撤销权,并建议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克数,避免矛盾产生。

新手镯轻了近一半

吴女士告诉记者,6月29日她在我市八佰伴商场的宝庆银楼专柜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将该品牌的一只黄金旧手镯换成了一只一口价黄金新手镯,然后回家后她细看吊牌发现,新手镯仅12.89克,而她的旧手镯称重为22.65克,相差9.76克。记者在产品发票上看到,上面写着“22.65×338=7635元”,因为新手镯为一口价11140元,吴女士还补了3485元。


发票

“我付完钱后,营业员在发票上写了‘同类相换增大20%免工费’几个字。”吴女士说,“当时她还跟同事说‘不写这几个字要扣钱。”她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次更换在20%以内,所以收了她的工费。

觉得利益受损的吴女士在她姐姐的陪同下再次来到专柜,工作人员称,当时已经告知吴女士一口价手镯工艺特殊,不是按克计销,至于发票上的那句话,指的是下次换购时的注意事项,与此次无关。也就是说,吴女士再想换购的话,小于20%,要收工费。

吴女士说,她和姐姐都是会计,两人当时与营业员沟通了四五个小时后,终于弄懂了计算方法,“我如我想更换回原来的克数,需要至少再支付2000多元,损失一半,就算工艺工费和手续费再高,也不应该相差这么大。”

顾客称商家在忽悠

昨天(7月3日)记者随吴女士来到专柜,吴女士称营业员当时讲的是“随便换”,她也没想那么多,这时营业员从中间小柜台拿出了以旧换新明细标准,吴女士和姐姐看过之后说,这是她们第三次来柜台,却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明细,两人仔细查看后称,“如果知道以旧换新的成本这么高,我们当时根本不可能换,她们忽悠人。”

而营业员说,当时已经告知吴女士有关她这次以旧换新的内容,包括在发票上写这句话的含义,吴女士说营业员没有告知,双方沟通后记者得知,现场虽有视频,但没有音频记录,所以两种说法都无法证实。

见两边僵持不下,记者经与商场方沟通,请来了楼层经理钟女士。钟女士到来后了解了情况,给双方做了思想工作,并请营业员向专柜品牌的上级领导请示,最终以换取28克首饰、吴女士补71元协商解决,吴女士表示满意。

律师称重大误解可撤销

事情终于圆满解决,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商家又该如何最大限度避免矛盾发生?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佩认为,事件中商家未在发票上标注更换后新首饰的克数,作为普通消费者,会认为用20多克的黄金首饰并贴了3000多元换购,得到的新首饰克数可能会比原来多、或者克数相当,在发现克数少了9克多后接受不了,消费者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消费者享有重大误解撤销权,有三个月的除斥期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要求撤销交易行为。”

王佩说,如果商家想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商家充分向消费者明示首饰价格包含的黄金的原始价值、品牌、工艺等,“其实普通消费者并不能够看出工艺有多精美,那么商家可以把消费者非常关注的克数标注在首饰和发票上,就不会有纠纷了。”(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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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镯

今日镇江讯  高高兴兴的以旧换新,还补了3000多元,回家后才注意到的黄金手镯克数却只有原来的一半多点,找专柜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吴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这个问题。在楼层经理出面后,双方协商解决了此事。律师认为,消费者享有重大误解撤销权,并建议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克数,避免矛盾产生。

新手镯轻了近一半

吴女士告诉记者,6月29日她在我市八佰伴商场的宝庆银楼专柜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将该品牌的一只黄金旧手镯换成了一只一口价黄金新手镯,然后回家后她细看吊牌发现,新手镯仅12.89克,而她的旧手镯称重为22.65克,相差9.76克。记者在产品发票上看到,上面写着“22.65×338=7635元”,因为新手镯为一口价11140元,吴女士还补了3485元。


发票

“我付完钱后,营业员在发票上写了‘同类相换增大20%免工费’几个字。”吴女士说,“当时她还跟同事说‘不写这几个字要扣钱。”她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次更换在20%以内,所以收了她的工费。

觉得利益受损的吴女士在她姐姐的陪同下再次来到专柜,工作人员称,当时已经告知吴女士一口价手镯工艺特殊,不是按克计销,至于发票上的那句话,指的是下次换购时的注意事项,与此次无关。也就是说,吴女士再想换购的话,小于20%,要收工费。

吴女士说,她和姐姐都是会计,两人当时与营业员沟通了四五个小时后,终于弄懂了计算方法,“我如我想更换回原来的克数,需要至少再支付2000多元,损失一半,就算工艺工费和手续费再高,也不应该相差这么大。”

顾客称商家在忽悠

昨天(7月3日)记者随吴女士来到专柜,吴女士称营业员当时讲的是“随便换”,她也没想那么多,这时营业员从中间小柜台拿出了以旧换新明细标准,吴女士和姐姐看过之后说,这是她们第三次来柜台,却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明细,两人仔细查看后称,“如果知道以旧换新的成本这么高,我们当时根本不可能换,她们忽悠人。”

而营业员说,当时已经告知吴女士有关她这次以旧换新的内容,包括在发票上写这句话的含义,吴女士说营业员没有告知,双方沟通后记者得知,现场虽有视频,但没有音频记录,所以两种说法都无法证实。

见两边僵持不下,记者经与商场方沟通,请来了楼层经理钟女士。钟女士到来后了解了情况,给双方做了思想工作,并请营业员向专柜品牌的上级领导请示,最终以换取28克首饰、吴女士补71元协商解决,吴女士表示满意。

律师称重大误解可撤销

事情终于圆满解决,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商家又该如何最大限度避免矛盾发生?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佩认为,事件中商家未在发票上标注更换后新首饰的克数,作为普通消费者,会认为用20多克的黄金首饰并贴了3000多元换购,得到的新首饰克数可能会比原来多、或者克数相当,在发现克数少了9克多后接受不了,消费者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消费者享有重大误解撤销权,有三个月的除斥期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要求撤销交易行为。”

王佩说,如果商家想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商家充分向消费者明示首饰价格包含的黄金的原始价值、品牌、工艺等,“其实普通消费者并不能够看出工艺有多精美,那么商家可以把消费者非常关注的克数标注在首饰和发票上,就不会有纠纷了。”(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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