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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合力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

2020-09-29 22:41 新华社  

国家税务总局29日发布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表示,通知在系统总结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入手,通过凝聚多部门合力,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通知要求,税务、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充分拓展线上线下渠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应知尽知。税务、财政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增值税留抵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通知明确,税务、人社、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优化纳税缴费流程,到2020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按照通知部署,税务、发改、公安、财政等部门将协同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知强调,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通知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来源:新华社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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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9日发布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表示,通知在系统总结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入手,通过凝聚多部门合力,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通知要求,税务、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充分拓展线上线下渠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应知尽知。税务、财政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增值税留抵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通知明确,税务、人社、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优化纳税缴费流程,到2020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按照通知部署,税务、发改、公安、财政等部门将协同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知强调,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通知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来源:新华社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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