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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事业借势发展正当时

2020-08-18 15:05

◎史亚祥

中医药是祖国传统文化的绮丽瑰宝,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和中华民族的健康作出了丰厚贡献。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从《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到首部《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再到2019年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胜利召开的全国中医药大会,并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颁布第一个中医药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引领着中医药进入繁荣发展新时代。

我市中医药事业存在4个短板

目前,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89个,其中6所中医医院,1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门诊部10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3个),中医类诊所72所。中医类医院实有床位1750张。全市中医药从业人员1428人。2019年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203.76万人次,占全市医院诊疗人次18.39%。

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中医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2017-2019年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十大任务、百项工作”予以重点部署推进。卫健主管部门、财政、医保、物价等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中医药业纳入《镇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和《镇江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区域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等级中医医院评审不断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成率达到95%,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成率近40%。但对比周边城市,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短板。

一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尚不完善。按照《中医药法》及国家和省级要求,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加大投入,并单独立项。目前,除了市级财政对市直属中医类医院和辖区一些基层医疗机构有少量专项补助外,辖市、区对县级中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的财政投入较少,常用中医药技术设施不能适应当前中医药发展壮大的需求。此外,为弥补历史欠账,各家医院均不同程度地举债,加大对基建和设备的投入。

二是相关扶持政策未能有效落实。除了中药饮片未实行零差价、部分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调整外,对中医药医保支付倾斜政策不足;除个别辖市降低中医院住院起付线外,未有新的倾斜政策支持。中医优势病种单病种结算还没有真正建立。体现中医劳务价值的一些非药物的中医治疗项目价格还不合理。中医药治未病、疾病康复、养生等项目尚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打包式总额预付下的医保结算,给基层中医药发展造成影响。

三是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各级中医药机构经济效益普遍不佳,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尤其是基层中医药人员常年招不到、留不住,人员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呈萎缩趋势。

四是基层服务体系与能力有待加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还未达100%,中医药6类15项技术还未能全部达标。基层机构床位数明显偏少。各基层服务量发展不充分、不均衡,好的占40%以上,差的不到10%。中医药技术种类不多,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不够,中医经典运用不熟,开处方比例差。

乘势而上壮大中医药事业

要刮目相看,增强自信。一是通过抗击新冠疫情重新认识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增强文化自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的指示要求,将中医药事业置于镇江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地位,列入卫生健康事业和“健康镇江”建设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充分认识中医药的“简、便、验、廉”是实现政府公益性责任的重要途径。坚持为民宗旨,增强扶持中医药发展的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中医药补偿机制及医保政策,确保医院能够可持续地以低廉的价格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三是充分认识中医医院的综合性医院性质,明确院所定位。消除将中医医院视为专科医院的误区,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

要特色创新,自强不息。中医药有深厚的底蕴,“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医院要善于厚积薄发,积极作为,焕发自己的独特魅力。

一是擦亮品牌,协调推进“京江中医流派”传承创新工作,倾力打造中医药“镇江品牌”。要设立专班、明确专人、划拨专款,深入挖掘镇江历史悠久的“江南何氏”“大港沙氏”“丹阳孟河派”等医家流派的历史积淀;成立“专家工作室”研究传承其专病、专医、专药,应用于临床实践,发扬光大;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历史人物、名老中医临床医案、学术经验系统整理研究,形成具有镇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培育打造一批中医药知名品牌。

二是弘扬本色,充分发挥中医 “治未病”的核心优势,大力推进养生保健建设。中医治本、治病于未然是中医区别西医之一大本质和特色。要运用大数据开展研究,形成目标人群健康状态的闭环管理;要创新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将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确保重点人群得到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指导。不断推出特色中医药服务,做优体质门诊、“嵌入式”康复中心、中医经典病房以及中药熏蒸、中医美容等项目,做好益智膏方、孕前膏方、“冬、夏膏方”等产品。

三是开放融入,创建发展四个产业,大力增强中医药辐射造血功能。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城乡公共文化建设,创立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业,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探索中医药融入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整合中医医疗、康复护理等资源,推动养老建设;壮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促进经营规范、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将中医药融入旅游服务产业,挖掘中医药旅游元素,利用优质资源,开发打造集中医药观赏、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工艺体验、中医药保健养生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

要政策扶持,落地生根。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医药各项政策举措,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医药政策的顶层设计,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加强政府层面的政策督导。

一是要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予以优先保障预算,优先化解债务,重点支持中医师承教育、文化建设、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中医流派开发;统筹中医药人才招录,给予中医医疗机构更多自主权;同步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延续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中医服务价格,合理体现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劳务价值;在加强医保支付管理的同时,将中医院内制剂、治疗性针灸推拿、合规的中药饮片等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基层中医药服务合理增长部分要纳入总额预付并逐步提高,促进中医药在基层的规范、合理使用。

二是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通过全覆盖服务网络优化基层供给。加强基层医疗建设,以“中医馆”“中医阁”引领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力争2020年达到100%的服务能力;2020年基本实现基层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全覆盖,助力实现分级诊疗。

三是着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医药人员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免费计划,试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措施,推进“两个允许”政策落实,保证优质中医药人才资源留在基层,发挥作用。注重对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规范和提高基层西医药人员运用中医药技术处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技能。加大中医师承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带教、查房、坐诊等培养一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

四是促进形成社会办医多元化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准确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诊所的,加快备案准入。

要依法兴医,健康发展。要切实强化中医药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制度体系。

一是要促进镇江中医药发展的法制化水平,加快研究制定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医药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督促有关市区和部门切实依法履行中医药各项政策,并依法纠正拒不履行相关法规的错误行为。

二是要加快建立落实中医药政策举措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政府出台的中医药政策举措的目标、质量、效益、效果等方面实施全要素测评,并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评价。

三是要不断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的检查考核,围绕目标任务,定期考查、动态管理,并形成长效考核机制,同时将考核结果有机纳入对各责任主体的考评。

四是要加强中医药服务社会性评价,将中医药价格、服务、质量等要素的社会评价结果有机纳入到中医药政策举措的考评体系,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作者系镇江市中医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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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亚祥

中医药是祖国传统文化的绮丽瑰宝,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和中华民族的健康作出了丰厚贡献。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从《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到首部《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再到2019年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胜利召开的全国中医药大会,并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颁布第一个中医药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引领着中医药进入繁荣发展新时代。

我市中医药事业存在4个短板

目前,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89个,其中6所中医医院,1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门诊部10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3个),中医类诊所72所。中医类医院实有床位1750张。全市中医药从业人员1428人。2019年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203.76万人次,占全市医院诊疗人次18.39%。

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中医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2017-2019年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十大任务、百项工作”予以重点部署推进。卫健主管部门、财政、医保、物价等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中医药业纳入《镇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和《镇江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区域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等级中医医院评审不断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成率达到95%,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成率近40%。但对比周边城市,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短板。

一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尚不完善。按照《中医药法》及国家和省级要求,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加大投入,并单独立项。目前,除了市级财政对市直属中医类医院和辖区一些基层医疗机构有少量专项补助外,辖市、区对县级中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的财政投入较少,常用中医药技术设施不能适应当前中医药发展壮大的需求。此外,为弥补历史欠账,各家医院均不同程度地举债,加大对基建和设备的投入。

二是相关扶持政策未能有效落实。除了中药饮片未实行零差价、部分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调整外,对中医药医保支付倾斜政策不足;除个别辖市降低中医院住院起付线外,未有新的倾斜政策支持。中医优势病种单病种结算还没有真正建立。体现中医劳务价值的一些非药物的中医治疗项目价格还不合理。中医药治未病、疾病康复、养生等项目尚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打包式总额预付下的医保结算,给基层中医药发展造成影响。

三是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各级中医药机构经济效益普遍不佳,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尤其是基层中医药人员常年招不到、留不住,人员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呈萎缩趋势。

四是基层服务体系与能力有待加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还未达100%,中医药6类15项技术还未能全部达标。基层机构床位数明显偏少。各基层服务量发展不充分、不均衡,好的占40%以上,差的不到10%。中医药技术种类不多,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不够,中医经典运用不熟,开处方比例差。

乘势而上壮大中医药事业

要刮目相看,增强自信。一是通过抗击新冠疫情重新认识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增强文化自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的指示要求,将中医药事业置于镇江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地位,列入卫生健康事业和“健康镇江”建设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充分认识中医药的“简、便、验、廉”是实现政府公益性责任的重要途径。坚持为民宗旨,增强扶持中医药发展的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中医药补偿机制及医保政策,确保医院能够可持续地以低廉的价格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三是充分认识中医医院的综合性医院性质,明确院所定位。消除将中医医院视为专科医院的误区,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

要特色创新,自强不息。中医药有深厚的底蕴,“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医院要善于厚积薄发,积极作为,焕发自己的独特魅力。

一是擦亮品牌,协调推进“京江中医流派”传承创新工作,倾力打造中医药“镇江品牌”。要设立专班、明确专人、划拨专款,深入挖掘镇江历史悠久的“江南何氏”“大港沙氏”“丹阳孟河派”等医家流派的历史积淀;成立“专家工作室”研究传承其专病、专医、专药,应用于临床实践,发扬光大;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历史人物、名老中医临床医案、学术经验系统整理研究,形成具有镇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培育打造一批中医药知名品牌。

二是弘扬本色,充分发挥中医 “治未病”的核心优势,大力推进养生保健建设。中医治本、治病于未然是中医区别西医之一大本质和特色。要运用大数据开展研究,形成目标人群健康状态的闭环管理;要创新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将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确保重点人群得到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指导。不断推出特色中医药服务,做优体质门诊、“嵌入式”康复中心、中医经典病房以及中药熏蒸、中医美容等项目,做好益智膏方、孕前膏方、“冬、夏膏方”等产品。

三是开放融入,创建发展四个产业,大力增强中医药辐射造血功能。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城乡公共文化建设,创立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业,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探索中医药融入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整合中医医疗、康复护理等资源,推动养老建设;壮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促进经营规范、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将中医药融入旅游服务产业,挖掘中医药旅游元素,利用优质资源,开发打造集中医药观赏、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工艺体验、中医药保健养生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

要政策扶持,落地生根。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医药各项政策举措,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医药政策的顶层设计,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加强政府层面的政策督导。

一是要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予以优先保障预算,优先化解债务,重点支持中医师承教育、文化建设、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中医流派开发;统筹中医药人才招录,给予中医医疗机构更多自主权;同步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延续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中医服务价格,合理体现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劳务价值;在加强医保支付管理的同时,将中医院内制剂、治疗性针灸推拿、合规的中药饮片等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基层中医药服务合理增长部分要纳入总额预付并逐步提高,促进中医药在基层的规范、合理使用。

二是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通过全覆盖服务网络优化基层供给。加强基层医疗建设,以“中医馆”“中医阁”引领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力争2020年达到100%的服务能力;2020年基本实现基层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全覆盖,助力实现分级诊疗。

三是着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医药人员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免费计划,试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措施,推进“两个允许”政策落实,保证优质中医药人才资源留在基层,发挥作用。注重对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规范和提高基层西医药人员运用中医药技术处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技能。加大中医师承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带教、查房、坐诊等培养一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

四是促进形成社会办医多元化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准确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诊所的,加快备案准入。

要依法兴医,健康发展。要切实强化中医药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制度体系。

一是要促进镇江中医药发展的法制化水平,加快研究制定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医药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督促有关市区和部门切实依法履行中医药各项政策,并依法纠正拒不履行相关法规的错误行为。

二是要加快建立落实中医药政策举措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政府出台的中医药政策举措的目标、质量、效益、效果等方面实施全要素测评,并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评价。

三是要不断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的检查考核,围绕目标任务,定期考查、动态管理,并形成长效考核机制,同时将考核结果有机纳入对各责任主体的考评。

四是要加强中医药服务社会性评价,将中医药价格、服务、质量等要素的社会评价结果有机纳入到中医药政策举措的考评体系,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作者系镇江市中医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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