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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4年持续漏水致墙体大面积脱落发霉 多次维修未果小俩口被迫搬出婚房

2020-08-07 17:26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结婚4年,装修好的婚房却没住过几天,小俩口一直居住在外,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市民凤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儿子儿媳的婚房4年来一直漏水,无法居住,一家人为此跑了多年却没有得到解决。

昨天(8月6日)记者来到凤女士家中,看到南边主卧和北边书房墙纸大面积翻卷、墙皮掉落一地,主卧地板凸起变形、门框门套变形。凤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国庆节,她家购买了位于中南御景城一期的一套房子,位于24层,2014年初拿房,紧接着装修,由于是婚房,装修好了便没有使用。2016年11月儿子儿媳结婚,9月家里人打开房子,发现朝南的主卧室墙纸上都是霉点,墙纸已翻卷,凤女士立即来到物业报修,物业派工作人员前来查看,“他说你家要结婚了,现在修来不及明年帮你修”,凤女士家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了,凤女士找师傅把墙纸重新粘贴,“2017年5月左右,有个400客服问我们漏水情况,一小时后,房修部门的师傅费先生联系我们,中午他就来看并让人修,儿子媳妇就搬出去了,这时,我们发现北面东侧的书房也漏水了,书房灯往下滴水。”

原以为维修好了就能住,没想到2018年凤女士的儿子发现南面主卧地板冒水,物业和房产人员再次维修,对方还告诉他这是保修期内发生的漏水,所以一定会修好为止。

到了2019年6月,房屋又漏水,物业管家联系房修工程师,但回复是工程师忙、调职、回家农忙,管家再三联系,房修一位薛先生前来,说要下雨时才看到,当年没有维修。今年6月份,房屋又出现漏水,情况更加严重,凤女士家再次找到物业,房修人员来了之后说是25楼自建房引起的。

凤女士找到25楼沟通,业主称如果证明是自己房子引起的,愿意承担凤女士家的损失,但要权威鉴定书。凤女士认为,自己不清楚是否有楼上有关、也无能力证明,且不管是否有关,保修期内的漏水房修和物业有责任维修到位,所以即使过了5年,开发商应该帮她修好。

多年奔走使凤女士心力交瘁,为尽快解决此事,让儿子媳妇入住,凤女士准备动用房屋的维修基金,“维修师傅上门看后说,‘其他房子我敢保证,但你家的情况,我不能保证修好’,这是新房、才几年,我们一辈子的存款买的,儿子媳妇只住了一年多,就不能住了,我接受不了。”

随后记者随凤女士来到中南物业服务中心,见到了经理佘先生,记者说明来意后,佘先生称他会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7个工作日内给记者回复,对于记者现场关于物业与房修是何关系,凤女士家房屋是否与楼上有关等所有问题,佘先生均没有回答。凤女士现场向佘先生询问的问题,对方也未答复。

律师:保修期未结束、开发商应维修

关于此事法律界人士有何看法?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睿,她认为,只要在保修期内发现的漏水,业主及时向物业或开发商登记报修,开发商就有责任维修到位,所以此事件中保修期没有结束。傅睿说,在保修期内,物业有责任联系开发商来修,在保修期外或业主要申请维修基金时,物业有责任帮忙申请基金。质保期内,如果漏水情况严重,造成当事人无法居住或损失较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傅睿说,如果进入司法程序,业主可将开发商列为被告,如果物业工作不到位,可一并列为被告,如果工作到位,可列为第三人说明情况。关于楼上业主要证明,傅睿认为合理,举证漏水与楼上有关的责任在开发商,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可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实习生 赵浥斐)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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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结婚4年,装修好的婚房却没住过几天,小俩口一直居住在外,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市民凤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儿子儿媳的婚房4年来一直漏水,无法居住,一家人为此跑了多年却没有得到解决。

昨天(8月6日)记者来到凤女士家中,看到南边主卧和北边书房墙纸大面积翻卷、墙皮掉落一地,主卧地板凸起变形、门框门套变形。凤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国庆节,她家购买了位于中南御景城一期的一套房子,位于24层,2014年初拿房,紧接着装修,由于是婚房,装修好了便没有使用。2016年11月儿子儿媳结婚,9月家里人打开房子,发现朝南的主卧室墙纸上都是霉点,墙纸已翻卷,凤女士立即来到物业报修,物业派工作人员前来查看,“他说你家要结婚了,现在修来不及明年帮你修”,凤女士家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了,凤女士找师傅把墙纸重新粘贴,“2017年5月左右,有个400客服问我们漏水情况,一小时后,房修部门的师傅费先生联系我们,中午他就来看并让人修,儿子媳妇就搬出去了,这时,我们发现北面东侧的书房也漏水了,书房灯往下滴水。”

原以为维修好了就能住,没想到2018年凤女士的儿子发现南面主卧地板冒水,物业和房产人员再次维修,对方还告诉他这是保修期内发生的漏水,所以一定会修好为止。

到了2019年6月,房屋又漏水,物业管家联系房修工程师,但回复是工程师忙、调职、回家农忙,管家再三联系,房修一位薛先生前来,说要下雨时才看到,当年没有维修。今年6月份,房屋又出现漏水,情况更加严重,凤女士家再次找到物业,房修人员来了之后说是25楼自建房引起的。

凤女士找到25楼沟通,业主称如果证明是自己房子引起的,愿意承担凤女士家的损失,但要权威鉴定书。凤女士认为,自己不清楚是否有楼上有关、也无能力证明,且不管是否有关,保修期内的漏水房修和物业有责任维修到位,所以即使过了5年,开发商应该帮她修好。

多年奔走使凤女士心力交瘁,为尽快解决此事,让儿子媳妇入住,凤女士准备动用房屋的维修基金,“维修师傅上门看后说,‘其他房子我敢保证,但你家的情况,我不能保证修好’,这是新房、才几年,我们一辈子的存款买的,儿子媳妇只住了一年多,就不能住了,我接受不了。”

随后记者随凤女士来到中南物业服务中心,见到了经理佘先生,记者说明来意后,佘先生称他会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7个工作日内给记者回复,对于记者现场关于物业与房修是何关系,凤女士家房屋是否与楼上有关等所有问题,佘先生均没有回答。凤女士现场向佘先生询问的问题,对方也未答复。

律师:保修期未结束、开发商应维修

关于此事法律界人士有何看法?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睿,她认为,只要在保修期内发现的漏水,业主及时向物业或开发商登记报修,开发商就有责任维修到位,所以此事件中保修期没有结束。傅睿说,在保修期内,物业有责任联系开发商来修,在保修期外或业主要申请维修基金时,物业有责任帮忙申请基金。质保期内,如果漏水情况严重,造成当事人无法居住或损失较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傅睿说,如果进入司法程序,业主可将开发商列为被告,如果物业工作不到位,可一并列为被告,如果工作到位,可列为第三人说明情况。关于楼上业主要证明,傅睿认为合理,举证漏水与楼上有关的责任在开发商,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可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实习生 赵浥斐)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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