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随着生活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高,父母们对于儿童保险产品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年轻爸妈,更会在孩子一出生就选购各类儿童保险。目前我市多家保险公司对于新生儿都有对应的保险产品,出生28天以上的孩子基本都可以投保儿童险。不过,选择儿童保险产品时,除了关注保险责任、保额外,还要重视如实告知,以免影响后续的理赔。
先天性疾病未告知
保险公司拒赔
前不久,市民李先生向市内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自己的孩子生病住院了,目前正在接受治疗。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医院了解情况。随后,该理赔人员发现孩子是因为先天性疾病引起的住院。经过调查了解,原来李先生的孩子出生不久就住院了,当时医生鉴定为先天性疾病。不久,一位朋友向李先生推荐儿童保险产品,有了之前住院的经历,李先生给孩子选择了一份重疾险附加住院医疗。投保时对于如实告知里所涉及的问题,李先生并没有在意。很快这份保单生效了,孩子7个月大的时候,生病住院了,医生再次鉴定为先天性疾病导致的。
针对这样的情况,该理赔人员告知李先生,他的孩子生病住院这起出险案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原因是李先生没有如实告知,孩子先天疾病的情况下购买的保险产品,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属于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处理的理赔案件中,陆续出现6起市民因忽视如实告知而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情况。”该理赔人员表示。事实上,看似简单的如实告知,却直接影响着后续的理赔。
给孩子投保
健康情况不可忽视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场中在售的大多数儿童保险产品,不要求体检和健康证明,出生后28天的孩子都可以投保。不过,一般情况下,购买儿童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都会给出一份健康告知书。其中包括基本体况、近期诊治、过去的体检情况、是否曾住院等内容。业内人士表示,很多家长看到健康告知时,都会很随意地勾选,认为随便一填就可以了。甚至有的家长选择的孩子健康状况与健康告知上提及的内容不符,这为后续理赔埋下了隐患。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如实告知是购买保险合同时消费者的法定义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担或提高保险费率,同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条件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做到如实告知,能够避免出现理赔纠纷。他建议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儿童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孩子的身体状况。否则,即便保险公司没有要求体检,但在发病后经调查属于投保前已经患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有无住院
不是判断疾病标准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不仅仅是儿童保险,很多人投保时面对健康告知都存在一定的误区。很多认为从未住过院就是身体健康,在如实告知里会全部选择“否”。然而是否住院治疗,并不是判断有无疾病的标准,更不是判断可否满足承保的条件。业内人士称某些疾病可能不需要住院治疗,但是会影响保险责任,承保后会发生免除、加费、拒保等情况。
“不管是否健康,都要把实情告知保险公司。”该业内人士道。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订立时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对保险公司的问题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存在合同无效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尤其是投保重疾险时,如果本身患有疾病,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会根据自己的核保规则给予核定。如果被保险人条件符合标准,则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承保,或加费、特别约定等核保决定。这样保险合同成立后,即使被保险人出险与投保前的疾病有关,保险公司也会按照合同约定正常赔偿。
事实上,投保时签订的这份健康告知书,投保人、被保险人就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如果健康告知书与实际不符,被保险人出险后将会被视为带病投保,不仅无法获得保险理赔,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没收保费甚至被列为保险欺诈。以往保险公司和投保者关于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往往存在一定分歧,甚至保险营销中一度有“带病投保两年可赔”的说法。事实上并非超过两年,就是必赔的理由。而且最高法出台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中明确了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因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业内人士表示,即便是真的两年后可赔,但是一旦带病投保就需要两年内不能就医不能体检,看似占了“便宜”,却对自己的病情十分不利。(宋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