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镇江新区丁岗镇一家农资经营店存在无证经营农药的嫌疑。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该农资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当场对农药做了下架处理,护农保春耕。
接到举报后,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由郭建华副局长带领综合执法大队8名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农资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农资店的未按《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农药,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农资店的14个品种、1312袋(瓶)农药进行下架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近期执法情况,综合大队队长殷勤告诉记者,《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实施以来,新区大部分农药经营者都已申领到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做到“持证上岗”,但仍有小部分心存侥幸者妄图钻法规的空子,无证经营。他提醒经营户,注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执法机关可禁止其直接责任人在10年内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销售农药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0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专项行动出动7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3家次,对农资市场无证经营、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保障了新区农业生产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图/文 通讯员 孙奇迪 蔡安祥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