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针对即将到来的厂企返工、高校开学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镇江市公安局指导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制定了《关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加强居民小区自身防护措施的通知》(镇疫社防〔2020〕8号)、制定了《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等17类违法犯罪情形。
截至2020年2月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及疫情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案由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寻衅滋事罪等为主;共办理涉及疫情行政案件31起,行政处罚31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罚款21人,警告5人),案由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等为主。(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赵沁宇)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