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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税务局: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到24日

2020-02-03 10:15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务办《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服务工作的通告》要求,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提供如下办税缴费便利:

一、延长2月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服务方式

(一)服务时间

1.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税务窗口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原则上以“全程网上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

2.全市其余办税服务厅作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点,将同步于2月3日起暂停对外提供服务。

3.全市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场所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和申请代开发票,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进行线上办理。

4.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学府路)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办理业务。

以上窗口恢复现场服务的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请关注后续通知。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首选线上服务

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避开线上办税高峰,尽量避免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预约现场服务

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先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各地特服号等渠道进行预约,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服务。请办税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大厅,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通风和消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安全防线。

(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相关纳税人,我们将根据您的涉税需求,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三、提供发票服务便利

1.引导使用线上实名认证。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2.临时扩围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路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3.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5.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您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身体健康。感谢您对镇江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打赢防疫阻击战!

全市特服号:

市区:96888779

丹徒:96888780

丹阳:96888781

扬中:96888782

句容:96888783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53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务办《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服务工作的通告》要求,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提供如下办税缴费便利:

一、延长2月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服务方式

(一)服务时间

1.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税务窗口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原则上以“全程网上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

2.全市其余办税服务厅作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点,将同步于2月3日起暂停对外提供服务。

3.全市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场所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和申请代开发票,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进行线上办理。

4.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学府路)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办理业务。

以上窗口恢复现场服务的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请关注后续通知。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首选线上服务

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避开线上办税高峰,尽量避免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预约现场服务

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先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各地特服号等渠道进行预约,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服务。请办税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大厅,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通风和消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安全防线。

(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相关纳税人,我们将根据您的涉税需求,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三、提供发票服务便利

1.引导使用线上实名认证。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2.临时扩围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路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3.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5.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您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身体健康。感谢您对镇江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打赢防疫阻击战!

全市特服号:

市区:96888779

丹徒:96888780

丹阳:96888781

扬中:96888782

句容:96888783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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