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截图
11月11日下午,云南省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发生师生被氢氧化钠液体喷伤的恶性事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育部对此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于第一时间向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重大事项督办通知,要求该厅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全力救治受伤师生,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这一事件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校园安全工作还存在疏漏和不足:有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校园安全防范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强化学校“三防”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加强“护学岗”建设,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切实保护学生儿童安全。
来源:教育部网站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