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目前,全社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系业已形成,我市有3.28%的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均受到限制,也有企业因此失去信贷支持或被取消订单。然而,失信惩戒并不是最终目的,信用建设是要让全社会依法守信。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修复机制,通过制定修复办法、网上办事系统开发和大面积信用修复培训等途径,帮助失信企业“纠错复活”。
当前,我市企业失信比例较高,其中失信被执行企业案件数量就达到了1.3万余件,涉及企业3500余家,个别企业甚至同时有100余条失信被执行记录。“有不少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确实不是主观故意造成,而且绝大多数有纠正失信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的强烈意愿。针对非主观恶意失信的企业,我市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整改,鼓励企业诚信自律。市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处长朱永新介绍,2014年6月,我市制定了《镇江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失信记录修复办法(试行)》,比省企业信用修复办法提前了两年,截至目前,已经累计为近200家企业实施了信用修复。他举例,2017年年底,我市一家企业因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导致部分分包合同未及时缴纳印花税被依法处罚,第二年年初,这个信用污点直接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招投标。“失信企业在缴纳罚款、税务部门认定后,企业通过了信用修复,重新进入招投标程序。失信惩戒在倒逼企业诚信经营,失信修复机制也给了企业‘纠错复活’的机会。”
事实上,信用修复也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对此,市发改委副主任周德荣解释,“失信企业首先要完成失信行为整改,整改情况由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认定;二是满足最短公示期,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行政管理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三是提交信用承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四是如果涉及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必须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失信企业可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按照网站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申请,也可以到市发改委信用办窗口办理信用修复。
“目前我市信用修复已经实现升级。”朱永新介绍,国家发改委联合40多个国家部委出台了52个《备忘录》,实现了信用联合奖惩,失信惩戒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镇江网站进行线上查询,“行政处罚平台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升级,简单来说,一家企业的失信行为全国范围都能查到,其经营行为会在全国受限。因此,我们的信用修复体系也在升级。”市信用办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决定,形成《信用修复结果告知函》,提请市场监管、原行政处罚、市(区)信用管理等部门,按照规定退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由市信用办协调完成在省、市企业信用档案中进行信用修复标注。
惩戒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诚信引导的手段,建立失信修复机制,意在帮助企业积极整改,鼓励其诚信自律。不过,市信用办提醒,同类型的失信行为有一次修复机会,并且涉及特别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不能退出“黑名单”。目前,我市已有20家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完成了信用修复,“接下来,我们将积极探索完善信用修复的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纠错复活’。”(全媒体记者 朱婕 见习记者 陆绮)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