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抓小偷!抓小偷!”在丹徒区上党镇庙会上,随着一名白衣女子的几声呼叫,只见一名黑衣男子夺路而逃,从一个摊位蹿到另一个摊位,看到此情景,街上逛庙会的群众纷纷帮着追赶,最终被制服。
经丹徒检察机关审查发现,犯罪分子曾某某是一名无业游民,小学文化,从2005年开始,曾9次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2019年5月17日下午,手头拮据的曾某某来到庙会上,购买了用于扒窃的小剪刀,不停的寻找目标随时准备下手。当经过一名白衣女子身后时,看到她抱着一个2岁左右的小孩在一摊位上卖鞋,小孩脖子上带的一枚金锁让曾某某眼前一亮。于是他就贴身跟随这名怀抱小孩的女子,趁她弯腰购买物品之际,用剪刀剪下该婴儿佩戴的金锁,就溜之大吉,没曾想在逃离时被群众一举抓获。
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曾某某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公诉人通过当庭举证、层层讯问,曾某某最终承认了扒窃事实,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被告人曾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还具有多次犯罪的前科劣迹,系累犯。最终,曾某某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通讯员 王运喜 温娟娟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