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将至,省纪委24日通报今年以来我省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旨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定、强化教育警示、净化节日风气,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镇江市交通产业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杜伟国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规发放和领取奖金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杜伟国在逢年过节期间,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0.9万元,收受礼金新台币9万元。2012年至2014年,杜伟国多次赴海南等地旅游消费,由私企老板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还将其亲属的旅游费在私企报销。2014年5月,杜伟国违规将有关部门返还给下属企业的30万元税收奖励款以奖金名义发放,其本人领取8万元。今年3月,杜伟国还因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违规购买使用高档白酒问题。2013年至2016年8月,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购买高档酒水2007瓶120万元,其中大部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接待中使用。此外,接待办还按历任常务副区长要求,连续3年春节给区人大、区政协赠送高档白酒作慰问品。今年7月,亭湖区委书记李东成,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张宏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分管接待办工作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祁新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现任盐城市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戴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接待办主任杨桂军还多次私自安排接待并报支6051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并追缴相关费用。两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亭湖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桂晗超标准使用公车、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黄桂晗在担任邳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自2010年8月起使用该院为其配备的超标准公务用车,直至2015年12月公车改革。公车改革后,黄桂晗按月领取1040元补贴,并在邳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任职期间,长期使用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务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08次、金额24324.39元。此外,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黄桂晗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今年5月,黄桂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赔邳州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国文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3月,张国文安排市老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公款宴请,6人用餐共计消费3000元。2016年9月至10月,张国文利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举办活动和重阳节领导走访慰问之机,虚开发票套取现金16000元用于公务接待。今年5月,张国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农垦集团新洋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农场社区主任余新放等人违规用公款购买使用购物卡和高档烟酒问题。2013年底至2016年7月,余新放多次安排人员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共计31.5万元,以及高档烟酒用于请客送礼,期间先后领用购物卡11.1万元,并在每年春节前给农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发一箱白酒和一条香烟用于接待。2016年7月,潘元海任场长、党委副书记后,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用于请客送礼,并在今年春节前给农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发一箱白酒和一箱红酒用于接待。今年6月,余新放、潘元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原所长袁华峰收受礼金、购物卡和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08年至2016年期间,袁华峰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7.8万元。袁华峰还将该所承办培训班结余的培训费5.6万元设为账外“小金库”,并安排工作人员办成一张酒店宾馆充值卡,全部用于公务接待支出。今年1月,袁华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组织委员开延春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24日,开延春作为徐杨乡高张村分管领导,带领该乡副主任科员、司法所所长陈玉祥等人,赴高张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监督指导。选举工作结束后,开延春对村党总支书记张文化、时任村委会主任高美林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不仅不制止,还参与其中并饮酒。今年2月,开延春、张文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玉祥、高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启东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唐威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月10日,唐威带队对企业进行现场环境监察和信访问题调处后,违规接受该企业宴请,并收受海鲜礼盒1份,价值人民币500元;1月12日,唐威带队对企业进行项目试生产前现场环境监察,收受该企业赠送的礼金1700元,并违规接受该企业宴请。今年3月,唐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省纪委指出,上述被通报的党员干部,本应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无视纪律规定,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深刻,令人警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两节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着力查找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在单位食堂等内部场所接待活动的监管,进一步细化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香烟,严禁党政机关的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坚决防止公款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反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形成纠正“四风”的强大合力。要切实用好问责利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