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扫黑除恶,锐气不减,马不停蹄。18日上午,镇江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5起案件2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新进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镇江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此次集中宣判的被告人杨某斌等10人非法传销一案中,被告人杨某斌、孙某笑、代某坤等人纠集在一起,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理由将多名被害人骗入镇江新区平昌新城的传销窝点,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苏某宇死亡。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斌犯故意伤害罪,犯非法拘禁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他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的刑罚。
截至目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一审审结24件240人,二审审结4件81人。审结“保护伞”2件2人,审结套路贷1件19人。(常文金 谢勇)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