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7月18日)上午,丹徒法院对被告人孙某南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孙某南系以谭某(已判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五四”案件)成员之一,今年2月底,迫于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投案自首。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始,谭某为开设赌场、承接防违拆违等业务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纠集李某(已判刑)、孙某扬(已判刑)等人壮大声势,逐渐形成以谭某为首要分子,以李某、孙某扬等人为重要成员,以被告人孙某南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间,该集团在丹徒区境内,共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违法犯罪行为22起,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南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当庭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吴安娜)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