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已进入行政执法、行政指导阶段,清除不规范地名标识4处,拆除非标户外广告宣传2处。
自“全省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我市联合7部门及时制定印发了《镇江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截至目前,已整理出京口、润州不规范地名问题清单116条,其中包含有地无名地名66条、擅自命名地名49条、“大、洋、怪、重”地名1条;已整理出京口、润州地名标志、标识、广告问题清单137条,其中包含有标准名称而使用非标名称的“批而不用”问题58条、未经地名主管部门命名的擅自使用非标地名标志问题57条、有标准名称缺少地名标志问题10条、地名标志和标识错误问题8条、有标准名称而使用不全的标准名称的用而不全问题3条、地名标准名称尚在核准还未批复先行使用问题1条。
6月以来,通过对前期摸排出的全市不规范地名、不规范地名标志、标识、非标地名宣传户外广告等实地走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非标地名标识、进行非标广告宣传的“横山郡、云台居、智慧科技中心”三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会同辖区民政局、街道城管、小区物业、地名申报单位进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现场联合行政执法,清除“路劲·诺丁山”不规范地名标识4处,拆除非标户外广告宣传“红豆·西津府”“镇江西海岸”2处。
同时,对地名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行政指导,签订使用标准名称承诺书。依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思路,市民政局对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尚未发现使用非标地名标识、进行非标广告宣传的地名申报单位,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行政指导,规范标准地名在项目环评、规划设计、核准等前期报批手续以及宣传推广、销售、标志设置等环节的使用,有效预防后期项目非标情况的产生。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清理整治对象范围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桥梁、场站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法规命名原则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以及“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等情况。其中“大、洋、怪、重”指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追求怪诞离奇的“怪”地名、一定范围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通过清理整治,严厉打击不规范地名乱象,有效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建立起地名长效管理机制,还社会一个良好的地名文化环境。 (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李翔明)
编辑:王佳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