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丹阳开发区美域湾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称,物业公司在他们装修新房前收取了装修保证金,如今装修已经结束,保证金返还却一拖再拖。
业主祝先生称,他去年7月在美域湾购了一套新房。房子交付当天,物业公司就收取了1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承诺装修好后3个月内对新房装修验收,验收合格后返还装修保证金。去年9月份,新房装修结束。当祝先生提出退回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一再拖延。
另一位业主壮女士去年3月份拿到新房。物业公司与她签订的《装修管理规定》中明确约定,业主装修完毕后,物业公司会对新房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去年7月份,壮女士的新家装修完毕,目前物业公司还没有前来验收房屋装修。
记者了解到,缴纳装修保证金是为了防范装修施工队违规操作给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比如破坏承重墙、堆放垃圾等,并补偿因装修而受到损失方的利益。目前,我国对于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过。既然《装修管理规定》当中有相关约定,那么物业公司为什么没有如期验收并退还保证金?
记者日前致电美域湾小区的物业公司丹阳天尧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委托丹阳天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收取了装修保证金,资金并未进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在向其进行追讨。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目前物业公司本身也无力填补这块空缺。这个情况他们目前已经上报给政府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正在做全面的统计和调查,等调查完毕后,公司会进行全面清算。 (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吴琪 陈姗姗)
编辑:王佳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