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利 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相关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其工作就是政治工作、主业就是政治监督,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政治监督职责做深做细做实。
做实政治监督,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这一首要任务。践行“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牢记业务工作中有政治,善于从党中央的政治和大局来审视工作,善于把各种具体的零碎的工作聚焦到“两个维护”的统领上来,把政治监督作为根本职责,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练就识别两面人、两面派的“火眼金睛”,坚决与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作斗争。
做实政治监督,必须找准职责定位,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导向。推进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参与者,也是护航员,必须始终坚守协助职责,履行监督责任,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有效载体,同时要把握好专责监督与业务监督的关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重大战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促使党中央为民务实好政策转化为新时代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要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事业发展的危害,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中,瞄准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担当作为精神不足、基层负担过重等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寻找根源、抓好整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牢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容错纠错机制实践运用,进一步细化应当容错和可以容错的实施标准,明确应当容错的条件、可以容错的情形和不予容错的负面清单,减少弹性空间,做到容错不纵错、纠错不犯错,真正为敢于干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做实政治监督,必须站稳人民立场,紧扣“赢得民心”这一最大政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执纪执法为人民”的价值取向,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践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庄严承诺。当前,要把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办理;加大排查调查、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和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开展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和农村基层“微腐败”挂牌督办,督促职能部门建设农村集体“三资”、涉农资金、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阳光扶贫”监管四大平台,有效构建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的农村扶贫监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满意度。
做实政治监督,必须坚持靶向发力,盯住“关键少数”这一重点对象。监督全覆盖不等于“平均用力”,不能搞“大水漫灌”。监督能否“长牙”“带电”,真正发挥威慑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紧盯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才能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受监督的良好局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情况,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常态化进行“政治体检”,运用指标体系加强综合研判,使得监督更具针对性。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出具好党风廉政意见,处置好个人有关事项申报问题线索,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将领导干部应知必会党内法规、纪律规定纳入培训内容。严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实施“强责工程”,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开发运用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督促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录入履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履责抄告、记实预警,强化“远距离、近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由“上热中温下冷”向上下同心、同向同力转变,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作者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