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情同手足来比喻彼此间的友谊至深,“兄弟”也是表达感情的称呼,但这所谓的“兄弟”之情也常常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日前,句容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就是籍“兄弟”之名,行盗窃之便。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从2018年6月开始,王某与被害人裘某在淮安结识,随后二人如兄弟一般吃住在一起,平时王某没事也会帮助裘某照看其经营的木地板店。后因裘某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王某主动提出回句容拿房产证抵押贷款帮裘某还款。
2018年8月,裘某满怀欣喜地开车带着王某回到句容。在宾馆住下后,王某称自己手机丢失,为了方便联系裘某,便向裘某提出借其手机回家拿房产证,裘某毫无防备地将手机交于王某,因家人在家王某未能取得房产证。出人意料的是,王某翻看裘某手机时见财起意,因其事前知晓裘某手机支付宝支付密码,便使用裘某手机支付宝向自己转账2000余元,又使用裘某之前绑定好的借款平台贷款23000余元,向自己银行卡转账2万余元。并在中国黄金花18400元为自己购买了一个黄金戒指和貔貅。其间,王某还使用裘某支付宝花呗请朋友吃火锅、在会所消费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万余元便被王某挥霍一空。后裘某因联系王某无果而选择报警。
2018年10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裘某谅解。
承办检察官提醒,手机支付为大家提供了方便,但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手机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更不要随意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陈小龙 谢勇)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