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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司机驾照现4492次违法纪录 真相是……

2017-09-06 16:40

(网络配图)

日前,有媒体刊发市民发现驾驶证内存在4492条交通违法记录的报道。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及普陀公安分局在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目前,普陀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杨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今年5月31日,陈女士申请购买标书欲参加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6月27日,陈女士被告知其不符合参加拍牌条件,并且三年内不能再拍卖沪牌。当日,陈女士第一时间前往居住地所在的长宁交警部门咨询。窗口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告知陈女士其驾驶证从2009年4月开始至2017年2月,共计处理过4493起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被处理的车辆号牌涉及上千个,除了2010年的一起酒后驾车外,其余都不需要扣分,并且全部是通过陈女士本人银行卡完成罚款缴纳的。

之后,陈女士找到银行,得知向她名下这张银行卡转账用以缴纳罚款的均为同一人,而该人陈女士早就认识,是她前夫姬某曾经雇用的驾驶员杨某。陈女士当即打电话质问杨某,杨某承认的确曾经多次盗用陈女士身份信息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而后,陈女士又多次与杨某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7月10日,陈女士赶到普陀公安分局曹杨新村派出所报案。随后,陈女士拿着警方接报记录再次约见了杨某,使杨某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陈女士收下了杨某十万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警方调查仍在继续。普陀警方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线索,至曹杨地区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实地走访,发现杨某并未在这一地区活动。随后,普陀警方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一起,对涉及陈女士驾驶证的4400余条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步核实,通过银行调阅了涉案银行卡申领时的相关材料以及涉及该卡的数千条转账记录,联系陈女士及其前夫姬某等关系人了解详细案情,固定相关证据,多次联系杨某本人要求其到案配合警方调查。经过反复工作,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警方调查发现,截止案发,陈女士驾驶证名下共计处理交通违法行为4493条,其中2010年11月陈女士本人曾因酒后驾车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并重新补考了驾驶证,余下的4492条处理记录均为杨某所为。

警方查明,涉案银行卡不同于一般银行卡,其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至银行窗口办理,与其驾驶证信息绑定,因此在后续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无需再提供本人驾驶证。至于该卡究竟为何落入杨某手中,陈女士坚称由于年代久远,不记得相关细节,但承认申领材料上的签名为本人所签;犯罪嫌疑人杨某表示,该卡是陈女士前夫姬某交予自己,用于处理姬某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杨某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近八年时间里,疯狂盗用陈女士身份信息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直至今年3月25日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夕,杨某自知事情可能败露,才停止了这一犯罪行为。

目前,杨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不要轻易将身份证、驾驶证、本人银行卡等重要物品擅自交予他人保管或使用,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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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日前,有媒体刊发市民发现驾驶证内存在4492条交通违法记录的报道。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及普陀公安分局在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目前,普陀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杨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今年5月31日,陈女士申请购买标书欲参加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6月27日,陈女士被告知其不符合参加拍牌条件,并且三年内不能再拍卖沪牌。当日,陈女士第一时间前往居住地所在的长宁交警部门咨询。窗口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告知陈女士其驾驶证从2009年4月开始至2017年2月,共计处理过4493起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被处理的车辆号牌涉及上千个,除了2010年的一起酒后驾车外,其余都不需要扣分,并且全部是通过陈女士本人银行卡完成罚款缴纳的。

之后,陈女士找到银行,得知向她名下这张银行卡转账用以缴纳罚款的均为同一人,而该人陈女士早就认识,是她前夫姬某曾经雇用的驾驶员杨某。陈女士当即打电话质问杨某,杨某承认的确曾经多次盗用陈女士身份信息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而后,陈女士又多次与杨某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7月10日,陈女士赶到普陀公安分局曹杨新村派出所报案。随后,陈女士拿着警方接报记录再次约见了杨某,使杨某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陈女士收下了杨某十万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警方调查仍在继续。普陀警方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线索,至曹杨地区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实地走访,发现杨某并未在这一地区活动。随后,普陀警方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一起,对涉及陈女士驾驶证的4400余条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步核实,通过银行调阅了涉案银行卡申领时的相关材料以及涉及该卡的数千条转账记录,联系陈女士及其前夫姬某等关系人了解详细案情,固定相关证据,多次联系杨某本人要求其到案配合警方调查。经过反复工作,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警方调查发现,截止案发,陈女士驾驶证名下共计处理交通违法行为4493条,其中2010年11月陈女士本人曾因酒后驾车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并重新补考了驾驶证,余下的4492条处理记录均为杨某所为。

警方查明,涉案银行卡不同于一般银行卡,其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至银行窗口办理,与其驾驶证信息绑定,因此在后续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无需再提供本人驾驶证。至于该卡究竟为何落入杨某手中,陈女士坚称由于年代久远,不记得相关细节,但承认申领材料上的签名为本人所签;犯罪嫌疑人杨某表示,该卡是陈女士前夫姬某交予自己,用于处理姬某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杨某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近八年时间里,疯狂盗用陈女士身份信息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直至今年3月25日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夕,杨某自知事情可能败露,才停止了这一犯罪行为。

目前,杨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不要轻易将身份证、驾驶证、本人银行卡等重要物品擅自交予他人保管或使用,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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