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会召开。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地方立法正式项目为:《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继续审议)、《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这三部地方性法规件件紧贴我市实际、事关百姓民生,涉及环境保护、文化保护、生命安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大群众呼吁已久,令人瞩目、让人期待。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介绍,去年8月上旬,法工委就启动了2019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广泛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截至去年9月中旬,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16件,其中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12件。法工委会同相关委员会,对这些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了2019年立法计划的初步方案,并与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立法初步计划进行了有效衔接。2019年立法计划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市委批准。
山体保护,维护城市山林美誉
镇江山体资源丰富,全市3843平方公里土地中,共有山体245座,丘陵山地占51.1%,我市城市山林的美誉由此得名。山体在涵养水源、改善空气品质、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10多年来,我市对山体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山体保护效果不佳,山体保护体制不健全,存在大量非法侵占、破坏山体的现象。制定《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刻不容缓。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为跨年度立法项目。去年8月上旬,起草组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之后征求相关意见,其间数易其稿。去年10月中旬,市政府法制部门会同起草组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会签稿,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条例》于2018年12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今年6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今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记者获悉,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我市“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定位,对拟纳入保护中的全市235座山体依法、科学、合理地统筹保护和开发利用,如何科学合理确定山体的保护名录、分类、分级、分区及范围, 对破坏山体自然景观、违规开发利用、管理监督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进行追究问责和开展生态修复等开展深入调查和论证,以求山体的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
名城保护,让历史文化源远流长
我市被授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有32年,拥有3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4个中国传统村落,以及铁瓮城、西津古渡、焦山碑林等诸多文化遗产。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存的空间环境遭到了破坏,历史文化资源未得到充分挖掘。因此,制定《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让我市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福泽子孙,迫在眉睫。
张蕾告诉记者:“该项目为2018年调研项目,市规划主管部门工作积极主动,提前谋划,委托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已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初稿界定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和范围,明确了相应的管理体制机制。随着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条例》的制订、出台、实施,必将更好地保护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文脉,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今年10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
电梯管理,为生命筑起保护伞
我市电梯连续多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截至2017年底,全市电梯使用单位共有4255家,在用电梯数量达23960台。但电梯呈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电梯配置、采购和安装不规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明确等。因此,制订《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为百姓生命筑起安全保护伞,非常有必要。
“该项目为2018年调研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会同市质监等主管部门开展了相关调研论证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明确了法规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形成了较为清晰的立法思路。”张蕾说:“通过该《条例》的制订、出台、实施,有利于使我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记者获悉,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明年4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
调研项目,为明年立法做准备
我市今年地方立法还有三件调研项目,为:《镇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三件调研项目,将为明年地方立法做准备。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一贯坚持的立法原则。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广泛听取民意、摸清实情,依靠多方力量寻求良策。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对今年三件立法项目、三件调研项目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zjrdfgw@126.com)、电话(0511-85032180)、来信(市南徐大道68号2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单位的名称或个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全媒体记者 林兰 娄正前 )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