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13日公布了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称,经过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
调查报告确认事故直接原因为: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调查报告称,据视频监控录像显示,9时33分21秒至25秒之间,室内出现两次强光。第一次强光光线颜色发白,符合氢气爆炸特征;第二次强光光线颜色泛红,符合镁粉爆炸特征。
调查报告同时指出,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决定,对学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北京交通大学13日晚间回应称,学校坚决服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坚决拥护事故调查组的相关处理决定,认真反思、深刻检查、扎实整改,并表示“此次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