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前,丹徒法院对一起涉恶案关联案件的被告人吴某等多人持械聚众斗殴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19日晚,被告人吴某在京口区某酒吧与武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次日凌晨,被告人吴某纠约被告人周某、何某某、张某、杨某某、周某某及方某(已判决)等人,方某又纠约杜某(已判决)、许某(另案处理)等人,由被告人吴某提供砍刀,乘车至京口区第一楼街,持刀追砍武某某,致武某某左上肢及右耳部受伤。经鉴定,武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庭审过程中,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决定将定期宣判。(吴安娜 王羱 谢勇)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