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改变,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我市正在加快推进包括小餐饮备案在内的系列“证照分离改革”。这一小餐饮“证照分离改革”将审批变备案,去年开始在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试点,今年即将在全市推开。
市政务服务中心京口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小贾告诉记者,从2016年1月起至今,他们共办理了205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都是属于6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饮,品种类别以饮品和热食居多,也就是俗称的奶茶店和下面条的小店。记者从政务服务中心润州区市场监管局窗口了解到,大约也是从2016年开始,窗口共为911家小餐饮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共有853家在营业。
昨天,记者在市市场监管局餐饮保化处获悉,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8年印发的《微型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明确了微型餐饮定义、备案部门、备案条件、程序、备案材料、备案有效期及备案后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特别是明确了微型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要结合信用管理,发挥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作用,并规定了微型餐饮备案所需要符合的食品安全条件、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申请相关文书模板、备案部门处理文书,确保备案部门工作中有据可依、有标可循。
据悉,此次改革针对的小餐饮为经营场所固定且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从业人员较少、经营品种风险较低、符合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即《指导意见》中的微型餐饮备案相关事项,沿用《指导意见》中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 (全媒体记者 孙霞 李世荣 虞亚军 )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