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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生活的那些“特殊”瞬间

2019-02-01 09:21

□ 石 远

我到句容市司法局参与互帮共建已有8个多月时间了。回顾挂职经历,感触良多,受益匪浅,我白天与社区矫正科同事巡查监管、走基层、搞调研。晚上回顾得失,总结经验心得,写下这一篇篇挂职日志,记录下我的互帮共建挂职生活。

特殊的会见

去年“六一”儿童节上午9时许,句容市司法局“亲情会见室”安排了一位特殊的服刑人员家属会见——一个6岁小姑娘在母亲的陪同下与服刑的父亲开展远程亲情视频会见。会见中,服刑人员对孩子以及家庭充满愧疚与自责,向家人真诚诉说自身改造感受、改造收获,表示将端正态度,遵规守纪,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好好弥补女儿,会更加倍疼爱女儿。整个会见过程,父女对话十分感人,充满温情与温馨。会见结束后,服刑人员妻子也很激动的鞠躬表示感谢,并在我们的会见登记簿上写下了“十分感谢党和政府提供这种贴心的惠民服务”等话语。

特殊的刑满释放人员

2018年12月29日,句容市司法局收到了江苏省江宁监狱《关于通报刑释人员尚某重要情况的函》,获悉函件内容后,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我立即联系江宁监狱、司法所、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掌握尚某的相关情况,尤其是要重点了解掌握通报函中涉及尚某患有精神病的治疗、控制情况。根据走访和了解得知: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尚某,男,45岁,句容市华阳街道人,2017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被投送江宁监狱服刑,近期将刑满释放。尚某原本偶尔会出现精神障碍,服刑期间被南京某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存在命令性幻听,复发率较高,目前服药控制。尚某服刑前的原住房目前为拆迁状态,拆迁安置房尚未交付。尚某与妻子早已离异,育有一子,目前也无法取得联系。其兄也明确表示不愿接收尚某。故尚某成了一名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刑释人员,且因为精神疾病,易冲动,易伤人,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针对这一重大特殊情况,句容市司法局协调其户籍地政府,召集司法所、派出所、残联、民政、人社、医院、村委会等单位,就尚某刑满出狱后的就医、安置、监管等问题召开第二次协调会。我全程参与并在会上详细通报了尚某在监狱的改造、治疗情况,与会人员就此进行了热烈讨论,最终根据我反馈的情况综合考虑决定与江宁监狱办理交接手续后,当天由其所在地基层组织把尚某直接送往句容市精神卫生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并接受观察治疗,待病情治疗稳定后再入住过渡住房中。

通过此次刑释人员尚某安置事件的协调处置,我深刻体会到地方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的艰辛与不易,这也更加激发了我在互帮共建期间加倍努力工作的决心。

特殊的体检

2019年1月7日,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戴某进行年度病情复查的时间。按照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罪犯每3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体检结果,会同鉴定小组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上午9时许,我与司法所执法人员一起,将戴某扶上轮椅送往医院进行病情复查。

事先我和同事已经和医院取得联系,医院为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安排医生开展各项诊断检查。10时20分,医院对戴某的诊断检查圆满完成,我和同事将戴某用轮椅安全送达车上安全离开。整个体检过程,句容市检察院全程派人进行了监督。

特殊的课堂

1月9日早上8时,我来到办公室坐在电脑前继续修改完善对全市部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的课稿,这篇课稿前期已经修改数次,目前已经趋于完善。

上午9时30分,四楼教育室内已经座无虚席,参加集中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已经全部准时到达并签到就座。我以“敬畏法律、珍惜自由、认罪伏法、踏实矫正”为题,为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上了一堂形势政策兼法制教育课。

10时40分,集中教育课圆满结束。整个集中教育过程全体服刑人员都能够集中听讲,认真记录,课堂秩序良好。 (作者系句容市司法局挂职民警)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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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 远

我到句容市司法局参与互帮共建已有8个多月时间了。回顾挂职经历,感触良多,受益匪浅,我白天与社区矫正科同事巡查监管、走基层、搞调研。晚上回顾得失,总结经验心得,写下这一篇篇挂职日志,记录下我的互帮共建挂职生活。

特殊的会见

去年“六一”儿童节上午9时许,句容市司法局“亲情会见室”安排了一位特殊的服刑人员家属会见——一个6岁小姑娘在母亲的陪同下与服刑的父亲开展远程亲情视频会见。会见中,服刑人员对孩子以及家庭充满愧疚与自责,向家人真诚诉说自身改造感受、改造收获,表示将端正态度,遵规守纪,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好好弥补女儿,会更加倍疼爱女儿。整个会见过程,父女对话十分感人,充满温情与温馨。会见结束后,服刑人员妻子也很激动的鞠躬表示感谢,并在我们的会见登记簿上写下了“十分感谢党和政府提供这种贴心的惠民服务”等话语。

特殊的刑满释放人员

2018年12月29日,句容市司法局收到了江苏省江宁监狱《关于通报刑释人员尚某重要情况的函》,获悉函件内容后,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我立即联系江宁监狱、司法所、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掌握尚某的相关情况,尤其是要重点了解掌握通报函中涉及尚某患有精神病的治疗、控制情况。根据走访和了解得知: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尚某,男,45岁,句容市华阳街道人,2017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被投送江宁监狱服刑,近期将刑满释放。尚某原本偶尔会出现精神障碍,服刑期间被南京某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存在命令性幻听,复发率较高,目前服药控制。尚某服刑前的原住房目前为拆迁状态,拆迁安置房尚未交付。尚某与妻子早已离异,育有一子,目前也无法取得联系。其兄也明确表示不愿接收尚某。故尚某成了一名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刑释人员,且因为精神疾病,易冲动,易伤人,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针对这一重大特殊情况,句容市司法局协调其户籍地政府,召集司法所、派出所、残联、民政、人社、医院、村委会等单位,就尚某刑满出狱后的就医、安置、监管等问题召开第二次协调会。我全程参与并在会上详细通报了尚某在监狱的改造、治疗情况,与会人员就此进行了热烈讨论,最终根据我反馈的情况综合考虑决定与江宁监狱办理交接手续后,当天由其所在地基层组织把尚某直接送往句容市精神卫生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并接受观察治疗,待病情治疗稳定后再入住过渡住房中。

通过此次刑释人员尚某安置事件的协调处置,我深刻体会到地方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的艰辛与不易,这也更加激发了我在互帮共建期间加倍努力工作的决心。

特殊的体检

2019年1月7日,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戴某进行年度病情复查的时间。按照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罪犯每3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体检结果,会同鉴定小组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上午9时许,我与司法所执法人员一起,将戴某扶上轮椅送往医院进行病情复查。

事先我和同事已经和医院取得联系,医院为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安排医生开展各项诊断检查。10时20分,医院对戴某的诊断检查圆满完成,我和同事将戴某用轮椅安全送达车上安全离开。整个体检过程,句容市检察院全程派人进行了监督。

特殊的课堂

1月9日早上8时,我来到办公室坐在电脑前继续修改完善对全市部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的课稿,这篇课稿前期已经修改数次,目前已经趋于完善。

上午9时30分,四楼教育室内已经座无虚席,参加集中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已经全部准时到达并签到就座。我以“敬畏法律、珍惜自由、认罪伏法、踏实矫正”为题,为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上了一堂形势政策兼法制教育课。

10时40分,集中教育课圆满结束。整个集中教育过程全体服刑人员都能够集中听讲,认真记录,课堂秩序良好。 (作者系句容市司法局挂职民警)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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