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去年8月17日夜间,京口区一家店铺老板,通过自己的手机监控,看到一名男子打碎了店铺玻璃,借着货架猫着身子进入店铺。老板随即报警,男子被抓获。近日,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京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原来,这是男子第三次“光顾”该店,之前就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盗窃。近日,经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伟(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王伟在第一次采取盗窃时目的非常简单,就是希望找一些零食填饱肚子,顺便弄些钱。这也正是他最初选择零食店的原因。”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刘丽萍说,部分窗户没有上锁使得他轻而易举地进入了店铺。看到收银台里的现金及货架上放置整齐的香烟,王伟一改最初的目标,大肆搜刮。第一次盗窃,王伟就窃得人民币上万元以及数十包香烟。
抱着“一回生,二回熟”的侥幸心理,一个月后王伟再一次选择该店铺作为自己的“下手”对象。他发现店家在窗户上做了防盗措施但仍有一部分窗户“有机可乘”。于是,王伟再次搜刮一番后离开。
距离上次盗窃还不到一个月,王伟再一次动起了盗窃的念头。这次,他选择早早在该店铺附近等待,直至店铺下班。而这一次,王伟再也没有之前的“好运气”。
随着春节即将到来,刘丽萍检察官提醒商家要做好店铺的防盗工作,每天的营业款要及时存入银行,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监控设备,当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及时获取线索;市民家中尽量少放现金,存折注意加密,且不能和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放在一起。 (全媒体记者 范海罡 王陶然 王旭 )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