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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厅局联手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 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信用管理制度

2019-01-26 23:07 现代快报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1月25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江苏将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外卖、快递小哥的违法行为,江苏将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的“六统一”制度。

严禁生产销售

不合标电动车

当前,江苏电动车保有量大且持续增长,问题也较多。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生产、销售问题突出。交通、火灾事故频发。近期,江苏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提出《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共涉及十条意见、四个方面。

首先要在源头进行安全监管。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江苏范围内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如果违反,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电动车召回制度,严格处置违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产品的企业,坚决关停非法生产、销售的企业,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此外,公安机关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探索应用电子监控等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全省要加强电动车路面交通执法。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非法生产、拼装载重大、车速快的大功率电动车,依法从严查处。

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设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违法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同时,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设置5年过渡期

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何处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将排查备案未登记在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各地要组织街道、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排查登记在用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情况,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车”。

同时,有序淘汰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存量。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县政府要制定过渡期管理政策,积极稳妥地实施淘汰报废,通过财政奖补回收报废、道路交通限行以及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不符合标准电动车逐步退出。

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针对快递、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情况,江苏也将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共治。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

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岗前学习培训和定期考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员工,加快推进不符合标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作用,引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电动三轮车置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严管严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外,还要加快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减少电动自行车出行比例。广泛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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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1月25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江苏将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外卖、快递小哥的违法行为,江苏将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的“六统一”制度。

严禁生产销售

不合标电动车

当前,江苏电动车保有量大且持续增长,问题也较多。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生产、销售问题突出。交通、火灾事故频发。近期,江苏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提出《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共涉及十条意见、四个方面。

首先要在源头进行安全监管。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江苏范围内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如果违反,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电动车召回制度,严格处置违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产品的企业,坚决关停非法生产、销售的企业,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此外,公安机关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探索应用电子监控等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全省要加强电动车路面交通执法。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非法生产、拼装载重大、车速快的大功率电动车,依法从严查处。

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设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违法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同时,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设置5年过渡期

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何处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将排查备案未登记在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各地要组织街道、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排查登记在用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情况,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车”。

同时,有序淘汰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存量。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县政府要制定过渡期管理政策,积极稳妥地实施淘汰报废,通过财政奖补回收报废、道路交通限行以及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不符合标准电动车逐步退出。

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针对快递、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情况,江苏也将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共治。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

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岗前学习培训和定期考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员工,加快推进不符合标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作用,引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电动三轮车置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严管严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外,还要加快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减少电动自行车出行比例。广泛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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