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类垃圾进入“强制时代”,餐厨垃圾如何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怎样进行?江苏省政府日前发布了《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需求,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日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除按规划实施统筹处理的城市外,实现“垃圾不出县”。
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7年11月,《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此次,方案再次明确了江苏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建设。
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鼓励宾馆餐饮等行业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城市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同时,规范垃圾分类收运,实施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分类收运。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改造力度,新建居民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专业运输单位定时进小区分类收集各类生活垃圾。
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城市废物协同处置、联建共享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满足处理需求,形成“苏南和苏中地区基本实现全量焚烧,苏北地区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
江苏将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置项目,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引导各地通过固废产业园建设,统筹布局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减少“邻避”影响。同时,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统筹考虑采用固定与移动式处置方式。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业零售额以每年21%的速度增长,餐厨垃圾也将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餐厨垃圾成为居民生活垃圾中不可忽视的一块。方案表示,江苏将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按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城市,要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与居民生活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等其他城市废物协同处置、联建共享,降低运行成本。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方案,江苏还将加强对进厂(场)生活垃圾的检查,杜绝危险废物和不符合入厂(场)条件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地区,严禁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规范化运行,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等技术措施,加强填埋作业管理,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对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填埋场,要根据填埋场垃圾处置现状和渗滤液处置能力需求,加快实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扩建,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量相匹配的渗滤液处理能力。加强对库容已满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场的治理,达到封场条件的,要按照标准规范封场并实施生态修复。
生活垃圾处理主管部门和处理企业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渗滤液满溢外流等环境影响事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方案还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积极推进乡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苏南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
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乡镇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要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方案,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生态城市、优秀管理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江苏人居环境奖等各类创建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2019-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任务表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