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拓宽检察公益诉讼的发现渠道、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监督,我市检察院推出了一项新举措。日前,通过举行我市公益损害观察员聘任仪式,聘请了16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很高声望、热心公益事业、专业知识丰富、品行正派和责任心很强的同志为公益损害观察员。公益损害观察员的聘任后,将会不断向检察部门提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打造镇江碧水蓝天。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意义重大
记者了解到,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去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式写入法律。今年3月2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了人民检察院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至此,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工作格局全面确立。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是手段,根本目的还在于督促适格主体积极行使公益诉权,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这也是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检察机关责任担当,还需要党委政府支持,需要政府部门、法院及相关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去年10月,市委深改组专题审议通过市检察院《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执行,该做法在全省尚属首次。这也为镇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我市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推进
去年12月,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法制办、环保局等7家行政机关会签了《关于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构建日常联络沟通、法律政策互通、行政信息共享等机制,有效形成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今年6月,市委深改组再次审议并通过市检察院《关于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并由市委办公室转发全市执行,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具体的措施保障。为进一步细化协作配合措施,市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意见》,共建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助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发挥实效。
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说,我市检察机关突出重视通过专项行动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起到“办理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的实际影响效果,通过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组织开展的“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检察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等活动。目前,我市检察系统已立案30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份,其中25份系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同时,结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这部全国首部保护长江岸线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在全省首家开展了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得到省院领导的批示肯定。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500余件,已立案办理42件。自去年7月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线索841件;立案1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2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3件。1件案件入选“全国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江苏民行检察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镇江市十大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公益损害观察员将发挥作用
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部门发现,社会反映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污染环境、损害国有资产等侵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声音很多,而检察机关获取的案件信息极其缺乏,鉴于此,需要通过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来架设起公益利益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桥梁”。公益损害观察员可以扩大检察人员巡查和走访力度的覆盖面,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线索,可以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检察院。
同时,公益损害观察员可以向广大群众宣传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程序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度和参与度,有利于营造群众了解、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氛围。
今后,检察部门还将建立与公益损害观察员多渠道联系方式:开通公益损害观察员专用通信、通话载体,依托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专门设置公益损害信息管理平台,开通举报热线,实时收集公益损害观察员发送的影像、图片等资料。对公益损害观察员提供的公益诉讼线索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对案件线索及时分流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公益损害观察员,确保每一件案件线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全媒体记者 谢勇 通讯员 高光治 万冰兵)
编辑: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