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19日上午,丹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当天上午的会议首先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丹阳市委书记黄春年、市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就提请人士任命议案进行了说明。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任命黄万荣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随后,丹阳市委书记黄春年同志因职务变动,向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方红卫同志因工作调动,向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经过电子表决通过了相关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和丹阳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任命黄万荣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周绪平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根据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会议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丹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务进行了票决。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为新任命人员办法了任命书。
当天上午的会议还听取了丹阳市政府关于调整丹阳市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丹阳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据了解,今年丹阳两会期间供办理人大建议186件,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议的交办和答复工作,办复率100%,满意率68.8%,基本满意率31.2%。
会议还补选了5名镇江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讨论通过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讯员 王振海 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