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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出台文件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长期滞留人员将有“镇江身份”

2018-12-18 19:21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2019年开始,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对象将有“镇江身份”,户口登记到公办福利机构,纳入当地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从2019年开始,将推动全市健全落实政府负责人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厘清部门责任边界,明确公安、城管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在街面巡查、身份查询和转介处置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协作联动。

推动镇江市救助管理站为全市区域救助中心,发挥区域救助中心对所辖各市救助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统筹推进区域内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救助管理人员培训和受助对象护送等工作;牵头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平台,借助网络社交工具,强化救助管理信息交流。将各辖市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交镇江市救助管理站统一托养,托养期结束后由各辖市接回安置。

《三年行动计划》对救助管理托养、寻亲服务以及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也都做出了制度安排。今年年底,实现托养对象100%入托公办福利机构;2019年底前,取消站外托养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力量开展照料服务,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和精细化程度,提高站内场所和设施设备使用率。

寻亲方面,将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市级层面寻亲工作协作机制,全面运用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DNA鉴定、人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寻亲;筹划建立市级寻亲专家库,发掘培养寻亲专家人才,发挥专家人才领头作用,指导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破解寻亲服务中的疑难问题;综合运用语言学、心理学知识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寻亲服务。完善跨省救助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跨省护送由镇江市救助管理站承担。

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政策。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对象将进行安置,户口登记到公办福利机构,纳入当地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此外,《三年行动计划》还特别强调了救助管理工作的源头治理。要求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特困、低保条件的流浪乞讨回归对象纳入特困、低保救助范围;2019年,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建立对本辖区内返乡受助人员的回访制度,依据职责对符合条件的返乡救助受助人员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提供帮助,探索救助管理工作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的有机衔接;各救助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本机构送返的受助人员,一年内的总回访率不低于50%,其中未成年受助人员回访率达到100%。(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王亚)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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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2019年开始,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对象将有“镇江身份”,户口登记到公办福利机构,纳入当地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从2019年开始,将推动全市健全落实政府负责人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厘清部门责任边界,明确公安、城管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在街面巡查、身份查询和转介处置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协作联动。

推动镇江市救助管理站为全市区域救助中心,发挥区域救助中心对所辖各市救助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统筹推进区域内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救助管理人员培训和受助对象护送等工作;牵头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平台,借助网络社交工具,强化救助管理信息交流。将各辖市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交镇江市救助管理站统一托养,托养期结束后由各辖市接回安置。

《三年行动计划》对救助管理托养、寻亲服务以及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也都做出了制度安排。今年年底,实现托养对象100%入托公办福利机构;2019年底前,取消站外托养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力量开展照料服务,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和精细化程度,提高站内场所和设施设备使用率。

寻亲方面,将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市级层面寻亲工作协作机制,全面运用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DNA鉴定、人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寻亲;筹划建立市级寻亲专家库,发掘培养寻亲专家人才,发挥专家人才领头作用,指导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破解寻亲服务中的疑难问题;综合运用语言学、心理学知识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寻亲服务。完善跨省救助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跨省护送由镇江市救助管理站承担。

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政策。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对象将进行安置,户口登记到公办福利机构,纳入当地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此外,《三年行动计划》还特别强调了救助管理工作的源头治理。要求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特困、低保条件的流浪乞讨回归对象纳入特困、低保救助范围;2019年,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建立对本辖区内返乡受助人员的回访制度,依据职责对符合条件的返乡救助受助人员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提供帮助,探索救助管理工作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的有机衔接;各救助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本机构送返的受助人员,一年内的总回访率不低于50%,其中未成年受助人员回访率达到100%。(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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