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我前不久在镇江本地的一个微信公众号上,团购了两款美食套餐,因为没在有效期内消费,过了使用期限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商家却不予退款。”近日市民张女士这样说。商家宣称在团购页面已经标注了“过期不可退款”的说明,不能退款。张女士认为自己并没有去消费,没给商家造成任何损失,商家不退款不合理。那么,商家的说法合理吗?
团购券退款
怎么就那么难呢?
无独有偶,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反映,4月26日他在镇江新区某综合体APP上团购了12张价值100元的抵用券,团购价格为每张79元。5月8日去使用时,商家告知李先生,抵用券5月1日就过期了,不能退款。李先生说,他收到的商家短信和团购网页截图上都没有标明截止日期。现在他团购的抵用券一张还没有使用,要求退款。
这两起消费投诉在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家最终都同意退款给消费者。
此外,消费者丁女士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她投诉称,她在一家酒店的微信公众号上团购了一个499元的住宿套餐,有效期到今年12月底,可是她每次在手机上预约,客服人员都答复称,酒店已经满员,无法预约,而且微信公众号上已经标明“不可退款”,因此也无法接受丁女士的退款申请。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酒店负责人表示,酒店共有房间170套,其中套餐房只有41套,目前已预订完毕。经协调,酒店同意在丁女士需要房间的情况下,事先预留给丁女士房间。
电影、酒店等团购
均单方设定退款门槛
记者展开调查发现不少团购网站均有类似“霸王”条款。在一家团购网站上点击一款经济型酒店,进入网页后发现其标明“订单确认后不可取消/变更,如未入住,酒店将扣除全额房费;房间整晚保留,请及时入住”。该网站客服人员就退款问题向记者介绍说,如果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已经支付给商家,那么即便不消费也不能退款。
随后,记者又在另一家团购网站点开“电影票团购”,选定影片和影院后,输入“手机号码和获取的验证码”,再点击“选座购票后”,出现了“请仔细核对场次信息,出票后将无法退票和改签”的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团购网站多在退换货政策中对用户承诺“放心消费”、“不满意就退款”,但消费者团购商品或服务后如要退款,需符合网站单方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办理。
如一家团购网站在“申请退款”中规定,如消费者发现没有“退款”字样,表示订单当前无法自助退款,有以下二种原因: 一是订单中团购券已被商家验证;二是订单为商品单,商品单不支持退款,消费者只可以申请退换货。
另一家团购网站规定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用户有权要求退款:(1)未达到最低团购人数,造成当次团购未成功;(2)用户团购成功后,在团购券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商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停产停业、破产清算等,导致商户无法向用户提供团购商品或服务;(3)团购页面明确提示该单团购可退款,包括但不限于过期退、随时退等;(4)团购成功后,在团购券有效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商户需要变更团购合同,用户不接受变更;网站明示的其他可以退款的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可以退款的情形。
“不支持过期退、随时退”
违反相关规定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工商总局于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记者就此咨询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些规定,则很容易引发纠纷。退款难之所以成为团购中最为集中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行业发展不规范,相关网站资质参差不齐,有的故意设置退款门槛阻挠消费者退款;二是团购属特殊服务模式,其线上付费、线下消费的模式令消费者受到实体商家经营情况影响,一旦线下商家存在装修、倒闭等情形,极易导致消费纠纷,从而造成网站、实体商家互推责任的现象发生;三是团购网站盈利模式简单,有的经营者为获取过期未消费的货款而故意设置门槛。(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通讯员 陈红生)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