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拳服的王学剑
王学剑的成长,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
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不断涌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倒逼中国法治进程,促使政府深入研究和准确应对,也对律师提出新考验、新课题。
1997年,镇江市发生了一起影响较大的德辉广场集资风波。因集资数目大、涉及面广,还牵出了某些违法犯罪行为,一时群情激愤,议论纷纷。
如何处置这一从未遇到过的公众事件?
市政府召集专题会议,并首次邀请律师参会。这个引起省领导关注的非法集资事件,在 “兑付利率”问题上出现三种意见:按银行利息;先兑本金,利息再议;既然非法,只要归还本金即可,无须付息。第三种意见一时占据上风。
在点名律师发言时,31岁的王学剑语出惊人。他开口就说,这三种意见均不妥,都难以解决问题。全场一片寂静。市领导反问一句:那你的意见呢?
敢于力排众议的他,提出一个“非法集资,合法处理”的法律意见。他的依据,就是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从立法原理阐述可行意见、解答有关疑问。他建议,按照当时银行居民储蓄定期利率上浮40%,作为兑付群众集资的利率标准。
王学剑参加市政府重大项目研究会
会上最终统一认识,这是一个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上报省里获批准。接着,市主要领导要求王学剑直接参与和德辉项目投资方外商的谈判。外商最终表示接受,并顺利地兑付了群众集资。
一场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集资风波得以妥善处理。
事后,省司法厅对此专门发了一期重要信息,上报省主要领导和司法部。这种“非法集资,合法处理”的处置方案,还被其他省份采用或借鉴。
面对十分棘手的社会新问题,一个“小律师”竟用“四两拨千斤”的方案破解了。人们不禁要问:他哪来的如此出神入化的“金点子”?王学剑的回答是,先搞清楚概念和事实,再运用法理进行分析和研判。他从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得到启示,所谓集资,就是筹集资金;当时在企业内部合法发行的,就是企业债券;由此推断向社会公众非法发行的,就是所谓的非法集资。而《条例》中“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规定,正是寻求化解这起事件的“金钥匙”。
第二年,镇江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王学剑名列其中,而其他成员均为市属主要律所主任。
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他在参与市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研究中,提出很多颇有见地的建设性意见;他多次陪同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化解十余起疑难纠纷和社会难点问题,得到几任市委书记的赞许。他后来还担任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等职,现在他又跻身江苏省处理信访疑难复杂问题专家的行列。
王学剑始终认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公共利益,让百姓受益,是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曾担任市政协三届委员的王学剑,以“讲真话、敢担当”而出名。
2008年1月6日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联席讨论中,有学者委员提出恢复西津渡古码头的建议,与会的市主要领导当即予以首肯并要求有关部门拿出规划,其他委员在发言中也纷纷表示支持。
此时,坐在一旁的王学剑委员举手要求发言。他问,恢复建设西津渡的古码头,有这个必要吗?他从质疑筹建古码头需要动迁的资金预算开始,谈到我市的拆迁政策的缺陷,尤其指出我市亟需解决的基础民生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且缺少应有的规划和保障。
他大声疾呼,我们的决策如何才能更加科学化、更加程序化、更加法律化?我们的一切工作怎样才能更加符合民生的需求?我们要少一点形象工程、少一点政绩工程,多一点民心工程、多一点良心工程。
话音刚落,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市主要领导在总结讲话中,多次提及“学剑委员”的精彩发言。
长期的律师执业工作中,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或是行政复议,他往往能化被动为主动,一次次被传为佳话。
在“庙堂之高”和“江湖之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需要担当和智慧。王学剑在长达20年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和参政议政的过程中,义无反顾地践行他的济世情怀。从这个意义上说,生逢其时的王学剑,是幸运的。因为,时代给了他展现律师才能的机遇。
王学剑(右四)在市法律援助报告会上
王学剑众多社会兼职中,有一个看似并不起眼的职务:小学法制副校长。
2006年11月,《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出台以后,他在市政协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校方责任认定委员会的建议》的提案,并在任职的市中山路小学及其他学校多次开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讲座。他的真知灼见,受到广泛关注和欢迎。京口区团委等授予他“优秀校外辅导员”;扬州等外地学校还特地邀请他上门辅导和提供有关法律意见。
王学剑热衷培养法学人才,多次深入大学校园,开展法律辅导和讲座。
2013和2014年,他受邀担任江苏大学辩论队教练,两次率队参加华东及全省法学高校辩论赛,两次均获冠军,在省内外高校中产生轰动效应。2015年,江苏大学研究生院聘任王学剑为该校硕士生导师。
王学剑与高校法科学子结缘,要从一起江苏省首例摄影著作侵权案谈起。
2002年,句容摄影家何宪政就其《茅山揽胜》等3幅摄影作品,被电信部门侵权使用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学剑担任原告的代理人。
庭上,经过精彩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判决,侵权方赔偿原告3万元。此案,创下了同类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的最高纪录。《扬子晚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休庭时,出现了令人惊叹的一幕:旁听席上300多名大学生,纷纷围到王学剑身边,请求签名、索要名片。从他们渴望的眼神中,王学剑认识到,与莘莘学子交朋友,培养法学人才,是储备未来律师人才的必由之路。
2018年5月,江苏省律师协会发出开展“律协走进法学院系”的通知。作为省律协监事、市律协监事长的王学剑,早已跨出了坚实的一步。
律师辩论赛,不仅增加了业界的交流与合作,更是对其提高职业技能和办案水平的一次实操历练。从2000年到2016年,江苏省举行了三届律师辩论大赛和一次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
4次省辩赛,王学剑4次参加。不同的是,从青年到中年的他,角色有变化;相同的是,他精妙精准的导演,为镇江队每次斩获大奖。
首届省辩赛中,35岁的王学剑像一名“斗牛士”,越是人多、对手强的场合,他越是才思敏捷、收放自如。最后他获得全省“优秀辩手”称号,荣立三等功。
第二、三届省辩赛,王学剑勇挑教练重担,带领镇江队取得了更多的荣誉。凡有镇江队的出场,总是掌声不断、笑声不绝,开创了在律师辩论赛中添加幽默元素之先河,博得满场喝彩。竞赛对手也不禁称赞,没有镇江队的激情和幽默,辩论赛就不会精彩纷呈。
2016年全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辩论赛,年过半百的王学剑再次披挂上阵。他作为镇江队的领队和教练,带领选手以诙谐、幽默、机智的优异表现征服了观众和评委,取得了辩论大赛的第一名。
无论省、市大赛,无论是律师还是检察官的辩论赛,王学剑积极参与屡有贡献。对于他的精心设计和导演,参赛队员为之折服,获奖选手更是难抑感激之情。每次,他在台下为队员鼓掌,队员其实也在为他喝彩,他就是大家心目中当之无愧的“最佳教练”。
王学剑,还是江苏律师界走进央视《法律讲堂》第一人。
2011年4月22日,走进央视《法律讲堂》首次开讲的王学剑,镜头前坦然沉稳,向全国观众讲述取材于镇江本地的一起法援案例《小唐的悲伤》。他以精彩生动的语言、精准的法理描述和循循善诱的解读,把一个原本比较琐碎的案例讲得条理清晰通俗易懂。节目播出后赢得观众的点赞,得到央视栏目组的认可。
他后来多次赴京,又相继录播了《蹊跷的伤残》、《神秘的米袋》、《飞来的手臂》等多期节目。他七上央视,以博学的知识、厚实的功底、敏捷的思维、绝佳的口才,展现了江苏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当年央视栏目组到江苏挑选《法律讲堂》主讲人,王学剑过关斩将,从30多名候选律师中脱颖而出。为何机会总是垂青王学剑?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寒冬还是酷暑,他每天晨练太极,内外兼修;从954字的《滕王阁序》一字不落的背诵,到每年创作百首诗作,他总是激情满怀,文思涌动。当机会一旦来临,必然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和风采。
王学剑心怀黎民苍生,他的悲悯情怀能让高居审判席的法官为之感动。
在和一家强势部门对簿公堂、并需面对多方压力时,王学剑在法庭上动情地说道,我的委托人是一对下岗职工,我是免费代理此案的。我这么说,并不是希望博得你们的同情,而是要获得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的尊重。
在合议庭三名法官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圆满结案。
王学剑言传身教,深深影响和感动了一批批青年律师。青年女律师严海霞的成长,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2015年8月,在他的支持和帮助下,严海霞成为全省首位援藏女律师。严海霞在援藏期间的出色表现,离不开他的不断鼓励和遥控指导。为此,严海霞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她和她的律所还双双获得全国律协嘉奖。2018年,荣立二等功的严海霞,又当选为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他以诗人的情怀寄语青年律师:舍身求法路迢迢,落日孤烟话寂寥。试看轻帆多奋勇,大江后浪过前潮。
从小学法制校长,到大学法律硕导;从四次参加全省辩论大赛,到七次走进央视《法律讲堂》;从三届市政协委员,到九三学社全国优秀社员;从全市十佳律师,到全国优秀律师⋯⋯
曾经,为弘扬法治精神、捍卫公平公正,他一路坚定走来,执着而稳健;今天,求真求善求美的法治征程上,他依然砥砺前行,从容而自信。
作者:董洪林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