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常熟首席记者商中尧 通讯员 陆建青)常熟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该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为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熟市纪委监委协助常熟市委、市政府修订完善《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常熟市纪委2018年专责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将该市“263”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及长江沿岸生态保护等工作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2018年专责监督重点,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实现监督的再监督、落实的再落实。
常熟还探索建立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污染防治领域问题线索机制。今年以来,常熟相关部门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21条。针对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常熟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媒体问政活动,共征集涉及环保、生态类问题建议26条,相关部门积极整改。
常熟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等污染防治重点环节,成立了5个督查组。今年3至7月,该市针对印染企业污染整治、“散乱污”整治回头看等重点领域,对整治单位和责任部门“双督查”,共现场督查单位700多家,以点带面督促整改问题100多个。
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切入点,常熟市纪委监委整合资源力量,组建生态文明专项巡察组,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查找在落实执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个性化问题及时反馈约谈,“点对点”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形成督查专报,推动问题专项治理。同时,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将其与“331”专项整治、村庄环境整治等相结合,从严落实环境问题通报、督查、销号、约谈等制度,形成整治高压态势。把长江生态环境整治中可能存在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四类问题”,纳入该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该市还把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恶意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领域,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常熟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配套出台《常熟市“263”专项行动失职问责的实施意见》《常熟市“263”专项行动约谈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同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领域问题“三个不放过”原则,确保问责“零容忍”、执纪“无死角”。今年以来,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责监督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共计问责8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8人,立案审查48人。
常熟市纪委监委积极健全机制,严格落实长效管理,主动对接该市“263”办、河长制办公室,共同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长江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贯通、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实施运用容错免责机制,通过鼓励担当、宽容失误,努力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形成人人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
来源:苏州日报
编辑:赵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