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丹徒区新城管委会农工部副部长兼宜城街道建房办主任谢辉剑,丹徒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凌建国先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对丹徒区村民某某来说,自己的多次反复实名举报,终于等来了想要的结果。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效能,同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性,发挥群众信访举报监督作用,于今年的5月30日市纪委监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明确,实名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真实姓名(名称),并提供清楚、准确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举报、12388举报电话等形式,对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经核实系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举报,或本人否认举报的,不视为实名举报。《实施办法》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并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受理情况以及处理情况,并对经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奖励金额按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100到2000元不等,而对于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可不受前面奖励金额的限制。同时,《实施办法》也要求实名举报人应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工作,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记者从市纪委监委信访部门获悉,《实施办法》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经实名举报查实的案件有13起,涉及15名实名举报人,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近万元。(胡建伟 郑纪轩)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