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陶立波 陈志奎)评价应用研究类科技成果,我市有了地方标准。10月27日,镇江市地方标准《应用研究类科技成果评价规范》新闻发布暨标准宣贯会举行。随着该标准的发布试行,我市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作用将得到更好发挥,可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据悉,我市地方标准《应用研究类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涉及的委托方、被评价方、科技评价机构、评价专家等进行了明确划分和要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内对科技成果的分类,针对基础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的不同特性,制定了不同的评价内容,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评价指标。此外,根据我市现有的科技成果评价市场现实情况,明确了科技成果评价的程序、评价形式等内容,为规范我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提供了科学、专业、确实可行的标准依据。
市科技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标准发布后,将进一步规范镇江市在应用研究类科技成果评价方面的业务开展,破除科技成果评价“四唯”不良导向,提升成果评价工作效率,指导成果评价工作流程,推动全市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为更好服务产业强市提供制度保障。
编辑:朱超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