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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起诉上海迪士尼:只有上海按身高算,有歧视

2018-07-11 09:49 华商报  

刚刚过完10岁生日的女儿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时,被要求购买成人票,广东一法官质疑迪士尼“儿童票以身高划分”不合理,并将其起诉至法院。

42岁的刘民(化名)是广东一位法官。昨晚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他介绍,今年1月14日,他带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游园前,他已在网上买了一份499元的“亲子套票”。可兑换纸质门票时,换票窗口工作人员认为他的孩子身高超过了儿童票购票标准(1.4米),需购买成人票。同行朋友的9岁小孩也因“超高”被要求购买成人票。为不影响其他游客,他只得为女儿重新买了成人票。回家后,刘民查询发现迪士尼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儿童票的认定标准均以年龄为准,只有上海迪士尼将身高作为儿童票的认定标准。

于是今年二三月间,刘民将上海迪士尼起诉至上海浦东新区法院。7月9日,该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川沙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刘民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底世清告诉华商报记者,庭审现场,原告的要求返还多支出的479元门票费用和修改现行儿童票购票标准的两项诉求没有改变,被告则不承认原告后来又买了一张成人票的事实,且认为上海迪士尼按身高界定儿童是中国国内的惯例,是合理的,门票价格也是经过公示的。对于被告的三点理由,他们一一进行了反驳:被告以身高作为儿童票的购票标准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未将关于儿童票或亲子票“身高1.0米以上至1.4米(包括1.4米)”方可购买的规定以合理、显著的方式告知原告,假使该条款有效,原告也有权要求撤销;被告以身高为限而不是以年龄为限,其目的是为了降低在大陆地区购买儿童票儿童的人数,以实现其谋取更高利益的目的。

底世清称,调解失败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对话原告

法治进步需要每一个人去努力

华商报:1月14日当天,上海迪士尼乐园以你女儿超高为由,要求你补票,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刘民:当时很不舒服,也很气愤,觉得上海迪士尼1.4米儿童票的标准很不合理,但为了不影响其他游客正常游园,就没和对方争辩,而是给女儿重新购买了一张成人票。

华商报:你是什么时候决定起诉对方的?

刘民:今年二三月间,我认真查阅了迪士尼乐园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儿童票标准,发现只有上海迪士尼执行“儿童票以身高论”的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是以年龄论。比如东京迪士尼乐园规定,4岁(不含)以下儿童免票,4-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17岁学生购买学生票,18岁以上才需购买成人票;巴黎和香港迪士尼乐园都规定,0-2岁免票,3-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以上购买成人票;美国本土的加州和奥兰多迪士尼也是以年龄为标准,规定3至9岁可以购买儿童票。这是明显的双重标准,一定程度上有歧视的成份在内。另外,我国很多行业根据实情,已经将儿童票的身高标准提高到了1.5米,而上海迪士尼仍执行1.4米的标准,该标准明显滞后时代发展。尽管大家都觉得上海迪士尼的这个规定不合理,但很少有人提出意见,更没有人依法维护权益,要求对方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起诉对方。

华商报: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

刘民:希望通过诉讼,引发社会对儿童票标准的关注,希望上海迪士尼修改儿童票标准,希望相关部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儿童免票优惠政策、立法统一起来,尤其是将儿童票统一到年龄标准上来。

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虽然发展了,但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依法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个国家,不管是政府也好,还是群众也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关爱、保护的程度是体现一个国家文明进步和法治进步的体现。很多群众受到不平等规则对待时,要么放弃,要么漠视,如果大家都这样,法治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提高?法治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需要每一个人去努力。

华商报:你们单位的领导、同事对你起诉上海迪士尼这件事怎么看?

刘民:单位领导给我了一些善意的提醒,让我不要太强调自己的职业身份,不要给人留下炒作的嫌疑。同事们很支持我,他们认为我的起诉不仅是为了自己,还带有公益性质。

华商报:起诉后,上海迪士尼有没有联系你?

刘民:今年4月,诉状提交后,法院进行了诉前调解。迪士尼的工作人员通过法官电话联系了我,提出可以退还后来买的成人票款479元,希望我撤诉。我提出希望对方修改儿童票的标准,该工作人员称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来就没下文了。

华商报:7月9日的庭审,你参加没有?

刘民:没有,工作太忙了,抽不出时间,两位委托律师参加了庭审。

华商报:你本身是专业人士,为什么还要委托律师?

刘民:一是因为我工作确实很忙,没有时间去打官司;二是我想让大家将目光聚焦在案件本身,而不是聚焦在我的特殊身份和职业之上,感觉我在炒作;三是我委托的两位律师很专业,实战经验丰富,胜诉把握更大。

华商报: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刘民:具体百分之几不好说,但我比较有信心。第一项请求,法院应该会支持,第二项请求,如果没有意外,法院也应该会支持。

华商报:判决结果如果不能让你满意,或者败诉,你会上诉吗?

刘民:我会考虑上诉。

>>专家观点

国际连锁公司 执行标准应一致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陈静媛:影院、景点、交通运输部门等的“儿童票”主要体现了政府、社会对孩子的特别保护。现阶段,我认为以年龄划分更显公平。这位法官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我并不赞成中国必须和世界各国的标准一致,除非是国际性的连锁公司。但迪士尼作为全球性的机构,在标准的执行上应具有一致性。

>>律师说法

希望以小案促进儿童票改革

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我国民法总则在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成年人时均采用年龄标准。影院、景点、交通运输部门也应当充分结合儿童的心智发育情况,而不能单单参考身高。

广东君和政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阳挺:按“身高”不公平,看“年龄”更合理。强烈要求有一个国家标准,即按照年龄来进行区分优惠政策。希望以小案件促进社会发展。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祚良:单纯以“身高论儿童”未免过于机械,也会使得很多大个子儿童丧失其本身应享有的福利,由此对其身心带来的消极暗示也对他们的成长十分不利,也使得儿童票销售陷入唯经济利益考量的怪论之中。更重要的是,儿童票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可这种认定标准却掺杂了经济利益的考量,背离了其实质内涵及价值导向。

>>网友声音

怎么简单怎么来 是典型的懒政

umbfish:我丫头5岁,已经1米2多了,去哪都收费。

醉了散了:明明还是孩子,就因为个儿高就不能享受孩子的福利?

张博:按年龄要查证,按身高可以大概看出来。怎么简单怎么来,是管理的常见弊病。

安徽淮北网友:想要分清是不是儿童很简单,入园拿有效证件即可,国内大多数景区按身高来,就是典型的懒政!!

云开日现:法官的做法是为了促使国家制定统一标准,这种诉讼更多是公益性质,应该鼓励。

来源:华商报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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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完10岁生日的女儿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时,被要求购买成人票,广东一法官质疑迪士尼“儿童票以身高划分”不合理,并将其起诉至法院。

42岁的刘民(化名)是广东一位法官。昨晚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他介绍,今年1月14日,他带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游园前,他已在网上买了一份499元的“亲子套票”。可兑换纸质门票时,换票窗口工作人员认为他的孩子身高超过了儿童票购票标准(1.4米),需购买成人票。同行朋友的9岁小孩也因“超高”被要求购买成人票。为不影响其他游客,他只得为女儿重新买了成人票。回家后,刘民查询发现迪士尼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儿童票的认定标准均以年龄为准,只有上海迪士尼将身高作为儿童票的认定标准。

于是今年二三月间,刘民将上海迪士尼起诉至上海浦东新区法院。7月9日,该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川沙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刘民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底世清告诉华商报记者,庭审现场,原告的要求返还多支出的479元门票费用和修改现行儿童票购票标准的两项诉求没有改变,被告则不承认原告后来又买了一张成人票的事实,且认为上海迪士尼按身高界定儿童是中国国内的惯例,是合理的,门票价格也是经过公示的。对于被告的三点理由,他们一一进行了反驳:被告以身高作为儿童票的购票标准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未将关于儿童票或亲子票“身高1.0米以上至1.4米(包括1.4米)”方可购买的规定以合理、显著的方式告知原告,假使该条款有效,原告也有权要求撤销;被告以身高为限而不是以年龄为限,其目的是为了降低在大陆地区购买儿童票儿童的人数,以实现其谋取更高利益的目的。

底世清称,调解失败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对话原告

法治进步需要每一个人去努力

华商报:1月14日当天,上海迪士尼乐园以你女儿超高为由,要求你补票,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刘民:当时很不舒服,也很气愤,觉得上海迪士尼1.4米儿童票的标准很不合理,但为了不影响其他游客正常游园,就没和对方争辩,而是给女儿重新购买了一张成人票。

华商报:你是什么时候决定起诉对方的?

刘民:今年二三月间,我认真查阅了迪士尼乐园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儿童票标准,发现只有上海迪士尼执行“儿童票以身高论”的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是以年龄论。比如东京迪士尼乐园规定,4岁(不含)以下儿童免票,4-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17岁学生购买学生票,18岁以上才需购买成人票;巴黎和香港迪士尼乐园都规定,0-2岁免票,3-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以上购买成人票;美国本土的加州和奥兰多迪士尼也是以年龄为标准,规定3至9岁可以购买儿童票。这是明显的双重标准,一定程度上有歧视的成份在内。另外,我国很多行业根据实情,已经将儿童票的身高标准提高到了1.5米,而上海迪士尼仍执行1.4米的标准,该标准明显滞后时代发展。尽管大家都觉得上海迪士尼的这个规定不合理,但很少有人提出意见,更没有人依法维护权益,要求对方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起诉对方。

华商报: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

刘民:希望通过诉讼,引发社会对儿童票标准的关注,希望上海迪士尼修改儿童票标准,希望相关部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儿童免票优惠政策、立法统一起来,尤其是将儿童票统一到年龄标准上来。

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虽然发展了,但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依法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个国家,不管是政府也好,还是群众也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关爱、保护的程度是体现一个国家文明进步和法治进步的体现。很多群众受到不平等规则对待时,要么放弃,要么漠视,如果大家都这样,法治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提高?法治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需要每一个人去努力。

华商报:你们单位的领导、同事对你起诉上海迪士尼这件事怎么看?

刘民:单位领导给我了一些善意的提醒,让我不要太强调自己的职业身份,不要给人留下炒作的嫌疑。同事们很支持我,他们认为我的起诉不仅是为了自己,还带有公益性质。

华商报:起诉后,上海迪士尼有没有联系你?

刘民:今年4月,诉状提交后,法院进行了诉前调解。迪士尼的工作人员通过法官电话联系了我,提出可以退还后来买的成人票款479元,希望我撤诉。我提出希望对方修改儿童票的标准,该工作人员称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来就没下文了。

华商报:7月9日的庭审,你参加没有?

刘民:没有,工作太忙了,抽不出时间,两位委托律师参加了庭审。

华商报:你本身是专业人士,为什么还要委托律师?

刘民:一是因为我工作确实很忙,没有时间去打官司;二是我想让大家将目光聚焦在案件本身,而不是聚焦在我的特殊身份和职业之上,感觉我在炒作;三是我委托的两位律师很专业,实战经验丰富,胜诉把握更大。

华商报: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刘民:具体百分之几不好说,但我比较有信心。第一项请求,法院应该会支持,第二项请求,如果没有意外,法院也应该会支持。

华商报:判决结果如果不能让你满意,或者败诉,你会上诉吗?

刘民:我会考虑上诉。

>>专家观点

国际连锁公司 执行标准应一致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陈静媛:影院、景点、交通运输部门等的“儿童票”主要体现了政府、社会对孩子的特别保护。现阶段,我认为以年龄划分更显公平。这位法官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我并不赞成中国必须和世界各国的标准一致,除非是国际性的连锁公司。但迪士尼作为全球性的机构,在标准的执行上应具有一致性。

>>律师说法

希望以小案促进儿童票改革

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我国民法总则在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成年人时均采用年龄标准。影院、景点、交通运输部门也应当充分结合儿童的心智发育情况,而不能单单参考身高。

广东君和政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阳挺:按“身高”不公平,看“年龄”更合理。强烈要求有一个国家标准,即按照年龄来进行区分优惠政策。希望以小案件促进社会发展。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祚良:单纯以“身高论儿童”未免过于机械,也会使得很多大个子儿童丧失其本身应享有的福利,由此对其身心带来的消极暗示也对他们的成长十分不利,也使得儿童票销售陷入唯经济利益考量的怪论之中。更重要的是,儿童票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可这种认定标准却掺杂了经济利益的考量,背离了其实质内涵及价值导向。

>>网友声音

怎么简单怎么来 是典型的懒政

umbfish:我丫头5岁,已经1米2多了,去哪都收费。

醉了散了:明明还是孩子,就因为个儿高就不能享受孩子的福利?

张博:按年龄要查证,按身高可以大概看出来。怎么简单怎么来,是管理的常见弊病。

安徽淮北网友:想要分清是不是儿童很简单,入园拿有效证件即可,国内大多数景区按身高来,就是典型的懒政!!

云开日现:法官的做法是为了促使国家制定统一标准,这种诉讼更多是公益性质,应该鼓励。

来源:华商报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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