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白雪 陈怡 翟进)两年多前的一天晚上,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在路上时遗洒牛粪;随后,市民张某骑电动车不小心轧在上面滑跌受伤,被送往急救并住院治疗,先后两次手术。这笔损失到底谁来赔?日前,经过交警部门及丹徒法院认定,这件发生在车辆保险期间的意外,属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必须认赔。
案情显示,2021年3月21日晚9时许,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因车上装载的牛粪洒落在路面上,致使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时摔倒受伤,电动自行车亦被损坏。当晚,张某被送往医院急救并住院治疗。
后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货车登记所有人系某物流公司,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因与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张某将司机王某、物流公司、保险公司诉至丹徒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诉讼过程中,某保险公司辩称,此案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属于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原告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赔偿。
丹徒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依法有权获得赔偿。该起事故发生于公共道路,肇事货车行驶过程中洒落装载的牛粪,与张某倒地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交警部门经调查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约定予以处理。丹徒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驶的同时,还应密切关注装载货品安全性,避免因货物倾倒、遗洒导致交通事故。若在行驶过程中感觉车辆异常或掉落物体,应立即靠边停车检查;若事故已发生,应及时设置警告标志,杜绝二次事故。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