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陈晨 高晨博 庄莹 驰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升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的意识,同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近日,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开到某船厂,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广开言路、多方纳策,让权力行使更规范化、透明化,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犯罪嫌疑人唐某系某船厂员工,日常下班,酷爱钓鱼,结果有一次,唐某心急之下,联合同事张某竟然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下水捕捞,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案件移送到金山院审查起诉时,正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金山院受理案件后,全面梳理了案卷材料和客观证据,综合考虑到二人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金山院认为唐某和张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了保证法律实施的公平正义,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金山院办案人员秉持审慎原则,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该案的意见,以及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是否合适。
8月17日下午,金山院检察干警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船厂,现场召开该案的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犯罪动机、办案程序等进行发问,结合具体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适用、社会危害性等情况,客观独立地进行评议。经过评议后,全体听证员一致认为,2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和社会危害可能性较低,经评议,一致同意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结束后,金山院的检察干警,现场向参加旁听的船厂工人们开展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向工人们讲述近年以来,长江大保护的政策以及成效,并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劝诫船厂的工人们不捕江鱼、不买江鱼、不吃江鱼,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在场员工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听证活动,对长江保护法有了更多的了解,今后必将以身边的人、身边的案为借鉴,遵纪守法。”
以听证促普法,提升社会治理效果。在检察办案过程中,通过听证将事实、证据、法律等充分阐释,将“身边”的听证席与“家门口”的法治课相结合,是近年以来,金山院投身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未来,金山院将以“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为契机,践行司法为民情怀。围绕涉众类、困难群体、公益类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通过检察听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用群众身边的案例给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了“听证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编辑:毛蕴劼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