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通讯员 吴琳 全媒体记者 翟进)8月31日晚,镇江中学晚自习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进车棚拿车时竟与交警小姐姐“不期而遇”。正值开学季,镇江公安交警支队的交通安全宣传驿站开到了这里。
“同学你好,平时你是自己骑车上下学吗?”“你是骑自行车还是电动自动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年满16周岁方可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而此次活动面向的正是高二、高三适龄学生。交警们通过随访方式并跟随骑行电动车的同学准确了解其车辆型号、性能,并检查其佩戴头盔的质量情况,相当于为学生们的安全出行做了一次“体检”。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头盔新国标,将头盔按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两种不同的适用对象,分为A类和B 类。A类为摩托车乘员头盔, B类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符合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的头盔外观上必须有明显的天蓝色底纹和黑色字母B的标识以及反光标识。交警叮嘱每一位同学,“小小的头盔,大大的安全”,当意外和危险来临时,安全头盔是挽救性命的“神器”。要树立“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新学期已经开始,市公安部门将对全市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进一步整治、规范,并通过“警校家”联合模式,上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课、班会课、家长会,不断提高学生、家长的文明交通遵章率,持续提升全市交通安全水平。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