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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21条举措 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

2023-07-19 09:41

7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政策措施》立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和环境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会上,省科技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政策措施》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记者了解到,《政策措施》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加快创新技术专利获权;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创新知识产权运用方式、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发展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深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构建知识产权高品质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政策措施》既保持了现有政策的延续性,又因时因势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和前瞻性。”支苏平介绍,《政策措施》既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又突出江苏特色。紧贴国家和我省规划要求,在具体措施落实上进行了细化、实化,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将实践行之有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贯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司法联动审理、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学位、学院建设等江苏经验凝练成措施,开创性地提出加大专利奖奖补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试点等举措。

同时,既兼顾各类创新主体,又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支苏平说,《政策措施》提出的举措是所有创新主体可以平等享受的,同时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以及中小微企业在政策设计时体现了重点关切。既立足解决当下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增强发展后劲。她介绍,《政策措施》聚焦创新主体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影响创新主体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着重布局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措施。如针对创新主体获权难,提出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专利获权。针对知识产权转化难,提出实施专利转化支持计划、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探索专利使用权出资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的重要措施。针对产业高端化创新不足,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分析制度和“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制度,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同时,《政策措施》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人才培育、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知识产权长远发展举措。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我省作为制造业强省,对知识产权有着更加强烈的需求。”支苏平介绍,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措施》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进行细化、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能够精准、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更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链条中的支撑作用,奋力推动更高质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

推进知识产权分配制度改革试点,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若干措施》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财政资金取得的技术类知识产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赋予完成人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在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省科技厅副厅长倪菡忆介绍,2020年10月,我省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4家单位获批列入试点名单,试点期3年。赋权试点开展以来,4家单位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探索,形成“赋权+约定收益”“拨投结合”“低收费、长赋权”“先使用、后付费”等一批差异化赋权模式。截至目前,4家试点单位共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79项,涉及专利530件,合同金额约9000万元,作价投资金额约3.6亿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在广泛调研征求部分高校院所意见的基础上,正在研究继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工作的举措,拟将赋权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更多科研单位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是指三个‘首’:首台(套)的装备、首批次的材料、首版次的软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星说,加强三个“首”推广应用,是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制造工艺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省工信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为核心内容,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依托,着力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着力强化政策支撑,江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定期编制发布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信创产品图谱,每年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1000项以上,近年来累计推广6000余项。

加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知识产权推进力度,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张星介绍,下一步,省工信厅将坚持编制发布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型产品清单,持续用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和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帮助突破初期市场应用瓶颈。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企业,联合典型用户单位,开展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的示范应用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从源头打击侵权,“铁拳”出击强化违法案件查办

如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惩治力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嫒珍介绍,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最严格保护理念,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判决赔偿数额,尽可能减轻权利人维权举证负担,及时采取临时禁令措施,充分发挥刑罚威慑作用,强化能动司法。

刘嫒珍介绍,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针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有97件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比前一年同比增长21.25%。加大判决赔偿数额,对于一些创新程度、知名程度、独创程度都很高的知识产权,要不断加大判决赔偿力度。去年,我省法院通过判决及调解为权利人挽回损失共14.52亿元。

“尽可能减轻权利人维权举证负担。”刘嫒珍表示,尽量运用来源于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第三方平台,侵权人网站、宣传资料等披露的事实、数据以及行业平均利润率等证据来确定侵权获利情况。依法适用证据披露和举证妨碍制度,根据法庭要求,由被诉侵权人披露由其掌握的书证,同时对其故意转移、隐匿、毁损被法院保全证据的行为,法院会推定侵权事实成立,从而免除权利人的相应举证责任,并对这种行为予以民事制裁。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对违法案件的打击查处。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薛强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以“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紧扣知识产权保护环节,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强化推进“铁拳”行动,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全省系统通过官网、官微、主流媒体等渠道,发布“铁拳”行动线索征集令,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上半年,全系统查办假冒知名品牌类案件893件,罚没款达到23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9件。查办相关案件1568件,罚没款2911万元。全省共建成商业秘密维权联系点168个、保护示范点2040个、保护基地30个。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以落实政策措施为重点,坚决打击各种假冒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薛强说。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编辑:万嘉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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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政策措施》立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和环境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会上,省科技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政策措施》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记者了解到,《政策措施》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加快创新技术专利获权;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创新知识产权运用方式、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发展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深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构建知识产权高品质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政策措施》既保持了现有政策的延续性,又因时因势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和前瞻性。”支苏平介绍,《政策措施》既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又突出江苏特色。紧贴国家和我省规划要求,在具体措施落实上进行了细化、实化,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将实践行之有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贯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司法联动审理、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学位、学院建设等江苏经验凝练成措施,开创性地提出加大专利奖奖补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试点等举措。

同时,既兼顾各类创新主体,又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支苏平说,《政策措施》提出的举措是所有创新主体可以平等享受的,同时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以及中小微企业在政策设计时体现了重点关切。既立足解决当下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增强发展后劲。她介绍,《政策措施》聚焦创新主体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影响创新主体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着重布局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措施。如针对创新主体获权难,提出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专利获权。针对知识产权转化难,提出实施专利转化支持计划、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探索专利使用权出资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的重要措施。针对产业高端化创新不足,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分析制度和“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制度,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同时,《政策措施》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人才培育、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知识产权长远发展举措。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我省作为制造业强省,对知识产权有着更加强烈的需求。”支苏平介绍,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措施》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进行细化、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能够精准、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更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链条中的支撑作用,奋力推动更高质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

推进知识产权分配制度改革试点,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若干措施》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财政资金取得的技术类知识产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赋予完成人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在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省科技厅副厅长倪菡忆介绍,2020年10月,我省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4家单位获批列入试点名单,试点期3年。赋权试点开展以来,4家单位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探索,形成“赋权+约定收益”“拨投结合”“低收费、长赋权”“先使用、后付费”等一批差异化赋权模式。截至目前,4家试点单位共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79项,涉及专利530件,合同金额约9000万元,作价投资金额约3.6亿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在广泛调研征求部分高校院所意见的基础上,正在研究继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工作的举措,拟将赋权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更多科研单位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是指三个‘首’:首台(套)的装备、首批次的材料、首版次的软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星说,加强三个“首”推广应用,是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制造工艺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省工信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为核心内容,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依托,着力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着力强化政策支撑,江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定期编制发布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信创产品图谱,每年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1000项以上,近年来累计推广6000余项。

加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知识产权推进力度,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张星介绍,下一步,省工信厅将坚持编制发布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型产品清单,持续用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和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帮助突破初期市场应用瓶颈。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企业,联合典型用户单位,开展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的示范应用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从源头打击侵权,“铁拳”出击强化违法案件查办

如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惩治力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嫒珍介绍,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最严格保护理念,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判决赔偿数额,尽可能减轻权利人维权举证负担,及时采取临时禁令措施,充分发挥刑罚威慑作用,强化能动司法。

刘嫒珍介绍,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针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有97件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比前一年同比增长21.25%。加大判决赔偿数额,对于一些创新程度、知名程度、独创程度都很高的知识产权,要不断加大判决赔偿力度。去年,我省法院通过判决及调解为权利人挽回损失共14.52亿元。

“尽可能减轻权利人维权举证负担。”刘嫒珍表示,尽量运用来源于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第三方平台,侵权人网站、宣传资料等披露的事实、数据以及行业平均利润率等证据来确定侵权获利情况。依法适用证据披露和举证妨碍制度,根据法庭要求,由被诉侵权人披露由其掌握的书证,同时对其故意转移、隐匿、毁损被法院保全证据的行为,法院会推定侵权事实成立,从而免除权利人的相应举证责任,并对这种行为予以民事制裁。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对违法案件的打击查处。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薛强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以“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紧扣知识产权保护环节,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强化推进“铁拳”行动,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全省系统通过官网、官微、主流媒体等渠道,发布“铁拳”行动线索征集令,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上半年,全系统查办假冒知名品牌类案件893件,罚没款达到23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9件。查办相关案件1568件,罚没款2911万元。全省共建成商业秘密维权联系点168个、保护示范点2040个、保护基地30个。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以落实政策措施为重点,坚决打击各种假冒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薛强说。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编辑:万嘉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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