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如 文并画
《澎湃新闻》报道,洛阳西工一三轮车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销售额198.4元,获利21.05元。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万元同时加罚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报道说,西工法院审查后认为,姜某蔬菜摊销售的经检验不合格的姜、菠菜、青椒,系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其有理由相信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姜某蔬菜摊购进销售的姜、菠菜、青椒,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本案行政机关没有考虑到对姜某蔬菜摊而言处罚过重,有违过罚相当原则,处罚明显不当。
显然,法院这一态度还是实事求是的,表现得相当理性,且在理性之余,还闪现出些许人性的光芒。事实上,稍微动一下脑子即可知道,一个卖菜大爷,文化程度不太可能很高,他到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不可能自备一套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的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随时检测将要进货的蔬菜是否合乎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若说必须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售,那么,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也该先去检测大型批发市场的货品合格与否。摆着不合格蔬菜的来源单位不去检测处罚,却死死缠住一个一天卖菜总额才不足200元、获利仅仅21.05元的菜贩老汉不放,非要他掏出高达11万元的罚款来,是真要显示他们坚持“精准执法”的“斗争精神”,以创可观“政绩”呢,还是因为当地经济下行,有关方面要求他们抓紧开创“罚单创收”新局面,为上级渡过财政难关多挑担子多作“贡献”呢,确实令人难以理喻。有道是:
天价罚单太吓人,“执法”尺度惊天神;财政紧缺出馊点,“一锤”砸下众目瞠!不妨悄悄地问一声洛阳西工行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你们能换位思考一下么,假如是你们的亲人甚至是你们自己,处在卖菜老汉那样一天辛劳奔波仅挣21.05元钱的地位,连吃一份盒饭也颇难安排的境况下,却被“强制罚款”11万元,你们会觉得公平公正么?
还是动一下恻隐之心,放生活不易的百姓一条活路吧。这方面,西工法院的做法值得肯定。不管怎么说,百姓才是整个公仆队伍的衣食父母,端着铁饭碗吃着公家饭的人们,理当对父老乡亲们存一份敬畏之心,而未可仅仅对自己的上司感恩戴德,以为上级才是给了自己饭碗的供饭人,必须恭顺敬待,而群众不过是一丛丛任人收割的韭菜而已,何必当人看待呢。
编辑:朱超
审核: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