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注销实施细则
一、政策原文
优化合同注销管理。本政策出台后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网签的,所涉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
二、操作流程
1.共同申请。开发公司经办人持注销合同网签申请,网签合同原件,合同买受人持与订立合同一致并可核实的身份证件、网签合同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注销合同网签备案。
2.房屋状态确认。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查有关房屋信息,有无相关联的抵押合同备案、提取公积金、预告登记、法院查封、冻结等情况,在当事人解除相关权利限制后方可注销合同网签备案。
3.收件材料。注销合同网签申请、所有合同(按照合同第7页注明的份数)、注销申请买受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注销合同备案后,开发企业即可自主销售房屋。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85890202。(李溟 方良龙)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