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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报调查 | “骑士”们的“头等大事”不容小觑 头盔新国标7月1日施行后,市场反应平淡

2023-07-01 17:49

今日镇江讯  7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正式施行。作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新增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头盔表面摩擦力、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不过,记者这两天走访镇江市场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售卖店主对此反应比较平淡。

资料图

头盔新国标来了,市场反应平淡

在镇江,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数据显示,镇江市登记在册电动自行车超过120万辆,户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辆。与此同时,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一场解读头盔新国标媒体研讨会发布称,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因此,如何安全出行,选择、佩戴合格头盔涉及千家万户,成为关乎“骑士”们生命安全的重要议题。

据悉,头盔新国标最重要的指标集中在摩擦力、剪切力、耐磨性上。如,头盔表面摩擦力是模拟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而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则是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人二次损伤。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规定,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新国标对头盔的“头型”也作了修订。由旧标准的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订为A、E、J、M、O共5个头型,兼顾成人和儿童的需求;按照形状分为全盔、四分之三半盔(春秋盔)和二分之一半盔(夏盔),适应了不同季节的需求。

每天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翁先生表示,前段时间在手机上“刷”到电动自行车施行新国标的新闻。目前自己所用的头盔是两年前买电动自行车时赠送的。“用到现在质量还行,没打算这次特地换一个新国标头盔。”翁先生说。

记者走访头盔实体店、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头盔价格差别很大,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单只价格在50元以下的头盔大多没有缓冲内衬,也没有防碰撞的发泡材料缓冲层及头围调节旋钮。在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里,赠送头盔是市场通行规则,这些赠品有的具备3C标志,绝大多数则是没有3C标志的产品,拎在手上没有什么“分量感”。

在我市一家社区业主团购微信群里,“团长”赵老板这两天正十分应景地吆喝头盔,实物图片上标注“国家3C认证”“坚固耐用”“轻盈透气”等字样。头盔价格也不贵,每只39.9元,不过跟团者并不多。

戴盔还是“保命”?并非危言耸听

业界将此次施行头盔新国标解读为“头等大事,保命新盔”。来自我市司法、交管、医疗部门的真实事例显示,戴盔还是“保命”?并非危言耸听。

今年4月,镇江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2021年9月13日,刘泳(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美林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汽修厂南门附近。几乎同时,张超(化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出汽修厂大门,左转弯欲驶入道路。在法庭上,张超车辆行车记录仪上的一段截取视频可以看出,刘泳为了避让张超驾驶的车辆而紧急刹车,同时向左避让导致事故。事故发生5个月后,刘泳将张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赔偿已产生的医疗费12万余元。

公安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后,明确了刘泳的头部等受伤情况,并认为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摔倒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与伤情有直接因果关联。依照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经开区法院判决认定张超对刘泳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去年6月底,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连续3天接到3起车祸导致颅脑外伤患者,医护人员感慨:有时候,生死之间就差一个头盔!3起车祸中最严重的一起,是一位女士当时骑车去接孩子放学,转弯时没注意,被其他车辆撞击后摔倒。由于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直接着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这位女士被送到急诊室时人已昏迷,头部血肉模糊,诊断为头部受到重大撞击造成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医生表示,脑部出血会留下后遗症,后期生活质量将受影响,还可能诱发继发性癲痫。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头盔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资料图

与其“被动安全”,不如主动戴上

此次施行电动自行车头盔新国标,被认为国家对“被动安全”的进一步重视。出行中,骑乘人员的“主动安全”意识其实更加重要。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很多骑乘人员的头盔又“戴不住”了;有部分市民会选择比较薄的头盔,感觉戴起来相对凉爽。“现在太阳这么毒,还是防晒为主吧!我平常骑得不快,不戴头盔问题不大。”一位“不喜欢”戴头盔的女士说。

对此,我市交警部门重申: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一直都是常态化工作。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要认为不戴头盔违法成本低,就抱有侥幸心理。据市交警支队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占比接近50%。

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置了多个电动自行车教育点,主要针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学习教育。润州交警大队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教育点,会让闯红灯、不戴头盔的驾驶人通过“看交通事故视频”进行守法教育。绝大多数轻微违法驾驶人看过视频后,都心有余悸,表示遵守交通法才是正道。

同时交警提醒:选对头盔是前提,正确佩戴是关键。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的合规产品,不要过紧或过松,以不夹脸、不晃动为准,重量以佩戴后脖子不累为准。骑行时,不系扣等于没戴,要注意系牢卡扣。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相关链接

新国标头盔怎么选?

一看: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是否有3C认证,是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

二闻:闻一下有无刺激性气味,要选择无气味或者气味较小的产品。

三按:用手按压缓冲层,选择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四戴 :试戴舒适、贴合的头盔,有护目镜的要选择透光性好的镜片。

五问:询问购买的头盔类型。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摩托车乘员头盔)和B类(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A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用,B类只能由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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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7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正式施行。作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新增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头盔表面摩擦力、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不过,记者这两天走访镇江市场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售卖店主对此反应比较平淡。

资料图

头盔新国标来了,市场反应平淡

在镇江,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数据显示,镇江市登记在册电动自行车超过120万辆,户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辆。与此同时,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一场解读头盔新国标媒体研讨会发布称,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因此,如何安全出行,选择、佩戴合格头盔涉及千家万户,成为关乎“骑士”们生命安全的重要议题。

据悉,头盔新国标最重要的指标集中在摩擦力、剪切力、耐磨性上。如,头盔表面摩擦力是模拟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而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则是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人二次损伤。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规定,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新国标对头盔的“头型”也作了修订。由旧标准的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订为A、E、J、M、O共5个头型,兼顾成人和儿童的需求;按照形状分为全盔、四分之三半盔(春秋盔)和二分之一半盔(夏盔),适应了不同季节的需求。

每天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翁先生表示,前段时间在手机上“刷”到电动自行车施行新国标的新闻。目前自己所用的头盔是两年前买电动自行车时赠送的。“用到现在质量还行,没打算这次特地换一个新国标头盔。”翁先生说。

记者走访头盔实体店、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头盔价格差别很大,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单只价格在50元以下的头盔大多没有缓冲内衬,也没有防碰撞的发泡材料缓冲层及头围调节旋钮。在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里,赠送头盔是市场通行规则,这些赠品有的具备3C标志,绝大多数则是没有3C标志的产品,拎在手上没有什么“分量感”。

在我市一家社区业主团购微信群里,“团长”赵老板这两天正十分应景地吆喝头盔,实物图片上标注“国家3C认证”“坚固耐用”“轻盈透气”等字样。头盔价格也不贵,每只39.9元,不过跟团者并不多。

戴盔还是“保命”?并非危言耸听

业界将此次施行头盔新国标解读为“头等大事,保命新盔”。来自我市司法、交管、医疗部门的真实事例显示,戴盔还是“保命”?并非危言耸听。

今年4月,镇江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2021年9月13日,刘泳(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美林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汽修厂南门附近。几乎同时,张超(化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出汽修厂大门,左转弯欲驶入道路。在法庭上,张超车辆行车记录仪上的一段截取视频可以看出,刘泳为了避让张超驾驶的车辆而紧急刹车,同时向左避让导致事故。事故发生5个月后,刘泳将张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赔偿已产生的医疗费12万余元。

公安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后,明确了刘泳的头部等受伤情况,并认为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摔倒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与伤情有直接因果关联。依照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经开区法院判决认定张超对刘泳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去年6月底,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连续3天接到3起车祸导致颅脑外伤患者,医护人员感慨:有时候,生死之间就差一个头盔!3起车祸中最严重的一起,是一位女士当时骑车去接孩子放学,转弯时没注意,被其他车辆撞击后摔倒。由于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直接着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这位女士被送到急诊室时人已昏迷,头部血肉模糊,诊断为头部受到重大撞击造成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医生表示,脑部出血会留下后遗症,后期生活质量将受影响,还可能诱发继发性癲痫。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头盔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资料图

与其“被动安全”,不如主动戴上

此次施行电动自行车头盔新国标,被认为国家对“被动安全”的进一步重视。出行中,骑乘人员的“主动安全”意识其实更加重要。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很多骑乘人员的头盔又“戴不住”了;有部分市民会选择比较薄的头盔,感觉戴起来相对凉爽。“现在太阳这么毒,还是防晒为主吧!我平常骑得不快,不戴头盔问题不大。”一位“不喜欢”戴头盔的女士说。

对此,我市交警部门重申: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一直都是常态化工作。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要认为不戴头盔违法成本低,就抱有侥幸心理。据市交警支队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占比接近50%。

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置了多个电动自行车教育点,主要针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学习教育。润州交警大队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教育点,会让闯红灯、不戴头盔的驾驶人通过“看交通事故视频”进行守法教育。绝大多数轻微违法驾驶人看过视频后,都心有余悸,表示遵守交通法才是正道。

同时交警提醒:选对头盔是前提,正确佩戴是关键。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的合规产品,不要过紧或过松,以不夹脸、不晃动为准,重量以佩戴后脖子不累为准。骑行时,不系扣等于没戴,要注意系牢卡扣。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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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头盔怎么选?

一看: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是否有3C认证,是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

二闻:闻一下有无刺激性气味,要选择无气味或者气味较小的产品。

三按:用手按压缓冲层,选择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四戴 :试戴舒适、贴合的头盔,有护目镜的要选择透光性好的镜片。

五问:询问购买的头盔类型。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摩托车乘员头盔)和B类(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A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用,B类只能由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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