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两名年轻人,因故触犯法律,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高三学生。京口区检察院在案例办理中,采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案情,并帮助他们摆正心态,重拾高考信心,一起走进了高考考场。
2017年的某个晚自习下课后,就读于某高中的小王被公安机关带走了。原来,小王为了赚钱,利用课余时间通过QQ、微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涉案违法所得8万余元;2017年12月的某个清晨,中学生小方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车行驶在上学的道路上,因疏于观察,避让不及,与一行人相撞,致使对方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小方及时拨打120和110报警,并在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在京口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这两起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有一个共同特点:高三考生。
眼看着高考就要来了,为了让他们顺利参加高考,京口检察院立即采取应急机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小王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社会帮教和家庭监管条件良好;小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承办检察官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小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二人免去后顾之忧,安心备考。
小王和小方都承受着高考和犯罪的双重压力,为帮助他们摆正心态,重拾高考信心,检察官决定给他们沉重的心情减减压:
为全面了解小王的心理状态,经过小王及其母亲的同意,检察官邀请小王使用京口未检心理测评系统做了测评,结果显示小王压力等级为7级(压力较大),需要对自身在情绪、认知等方面的压力予以关注,检察官当即对其进行心理抚慰和开导,帮助其舒缓情绪,以平和的心态迎接高考;在向小方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小方减压,在辅导过程中了解到小方对自己交通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情难以释怀,心理咨询师和检察官从情感和法理两方面对其进行疏导,帮助其正视犯罪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
为避免占用两人宝贵的备考时间,减少诉讼程序对他们的影响,承办检察官利用休息时间为他们做不起诉宣告。承办检察官在对两人进行宣告时,从法理、犯罪行为对个人前途和家庭关系的影响等方面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同时进行情绪安抚,鼓励其安心备考。
为了解决帮教与备考的冲突,检察官还对小王的父母进行了亲职子教育,要求其父母在高考前耐心做好小王的情绪疏导和考前生活支持,最大限度支持小王的备考,检察官在小王高考后也会对其及时开展帮教考察工作。对于小王后续居住地不固定的情况,检察官协调社工公益组织的青少年司法社工对其采取远程帮教,并会利用检察机关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帮教工作,为异地帮教解除后顾之忧。(全媒体记者 谢勇 全媒体通讯员 夏梦珂)
编辑:贺莺 陈路